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8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8〕26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8-00030 关键词 企业服务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2018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1日


平顶山市2018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促进平顶山市综合实力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服务企业发展,完善重点企业服务机制,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强化企业反映问题办理机制,助推平顶山市实现转型发展。

(二)工作目标

1.企业规模不断壮大。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以上。

2.发展活力持续增强。企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实现中小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8%。

3.服务效能显著提升。政企互动效率进一步提升,企业政策获得感不断增强,企业问题限时办结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突出龙头企业重点服务机制。坚持每季度1次的市委市政府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席会议、市政府与平高集团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和转型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企业营造良好环境,引导企业围绕主业加快发展。

(二)健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举措。鼓励支持引导平顶山市民营经济发展,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速全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积极研究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优化发展环境、加大财税支持、鼓励创新创业、引导做大做强等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在平顶山市成长壮大。

(三)切实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逐步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体系,着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尊重、激励和保护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积极开展四项对接。一是加强金融对接。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依托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业务流程、改进风险评估机制,不断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健全银税合作工作机制,适时推广应用中小微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大数据企业、信用服务机构合作,为诚信纳税企业提供无抵押、低成本信用贷款。做好企业上市挂牌培育服务工作,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宣讲等工作,不断补充调整全市重点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认真落实各项奖励补助政策,鼓励企业运用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二是组织产销对接。积极组织参加全省五大产业链对接大会、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第十六届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等名优产品扩销售活动;鼓励县(市、区)围绕特色主导产业链举办小范围、重实效的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工业企业与电商企业对接,鼓励中小企业依托行业电商平台发展委托采购、联合采购、网络直销、社交电商等新模式,提升运营效率、扩大市场份额。三是推动产学研对接。组织参加第五届全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征集发布中小企业技术需求,通过洽谈对接、实地考察、跟踪回访等方式,推动产学研合作。继续组织企业参加“百家企业进高校”系列对接活动,从主导产业中遴选重点企业参加对接,推动共建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四是促进用工对接。组织参加制造业人才系列对接活动,推广企业和职业院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双主体”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持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支持企业设立首席技师岗位,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参加技能大赛,加快培养一批专注工艺提升、精益生产的“大工匠”。

(五)持续抓好企业家培训工程。继续实施“百名企业家培训工程”,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与国内外知名院校或培训机构合作,采取系统培训、现场教学和国内外标杆企业考察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遴选出的优秀企业家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负责人开展高层次、系统性学习教育,拓宽企业家视野,提升企业家素质,助力全市企业家队伍建设。

(六)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工作机制。健全企业反映问题台账机制。将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台账式管理,列出问题清单,明确问题办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期限。完善企业反映问题办理机制。市、县两级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归纳梳理、分类汇总,明确承办责任单位,及时进行交办,并对办理时限提出明确要求。承办责任单位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凡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备解决条件的,要立即解决;对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要与企业充分沟通,列入计划,排出时间表,创造条件全力解决;对不符合规定、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企业理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部门联动、分级实施的原则,构建企业服务工作体系。完善由市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企业服务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员,按照职能分工主动对接、主动服务,凝聚服务企业发展的合力。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下同)要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工作经费,专人专职负责,构建市、县两级企业服务工作体系。

(二)严格督导考核。完善企业服务督导机制,由市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督导服务组,不定期深入县(市、区)开展督导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工作、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协调解决企业问题。完善企业服务考核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市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企业服务工作纳入本级、本部门目标考核体系,年终由市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市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企业服务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三)强化问题办理。县(市、区)分级建立以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落实清单为主要内容的企业问题台账管理制度,明确问题办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期限,认真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联席办公等制度,提高问题办理质量和效率。市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企业问题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企业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企业服务工作典型做法,积极宣传企业在转型解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企业成长、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围绕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学习调研和现场观摩活动,不断提升企业服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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