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远海中原不锈钢产业发展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2018〕14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8-00033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服务对象 全社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远海中原不锈钢产业发展基金实施方案》已经2018年4月20日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7日

 

平顶山远海中原不锈钢产业发展基金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平顶山市产业升级转型发展,积极实现“三城两地一区”的建设目标,助力平顶山市综合实力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根据《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金〔2017〕13号)等有关精神,设立平顶山远海中原不锈钢产业发展基金。为规范基金运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金目标

依托央企基金、联合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共同推动平顶山市辖区内不锈钢产业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二、设立原则

(一)坚持政府指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基金的初期募集和政策制定由市政府协调和指导,具体运作遵循市场规律和行业规则,按照市场化原则独立运作,提高基金市场竞争能力。

(二)坚持规范管理与投资专业化运营

根据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的要求,确保基金治理结构和管理合法规范,运营制度符合专业化要求和行业规范标准。

(三)坚持安全性和效益性相结合

把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放在首位,建立中期评估和后期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基金监管,规避资金运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四)坚持重点支持平顶山市辖区内的优质产业升级项目

通过基金的投资引导,吸引社会资本,促进区域内优势产业升级,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三、基金设立

(一)基金形式及发起人

平顶山远海中原不锈钢产业发展基金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由市政府授权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市发投产业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与河南远海中原物流产业发展基金、宝丰县宝新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二)资金来源及规模

平顶山远海中原不锈钢产业发展基金初始设立规模20亿元,首期认缴出资5亿元,其中市发投产业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代表市政府认购优先级基金1.5亿元(30%)、河南远海中原物流产业发展基金和宝丰县宝新实业有限公司分别认购劣后级基金2.5亿元(50%)和1亿元(20%)。后续可根据发展需要和募资能力进一步做大规模。

(三)基金管理人

为便于协调顺畅、决策高效、运作有效,基金委托河南远海中原物流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

(四)注册名称

基金的注册名称暂定为“平顶山远海中原不锈钢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五)管理机制

成立平顶山远海中原不锈钢产业发展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会负责基金具体投资项目的业务评审、选择确定等,委员会成员暂定5人,其中基金管理人委派2人,市发投产业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派1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派1人、宝丰县宝新实业有限公司委派1人,委员会采取一人一票制,对基金投资的项目需经委员会5票同意方可通过。

四、合作方案

(一)投资对象及范围

基金投资对象仅限于平顶山市辖区内未上市企业,主要支持平顶山市供应链金融平台的搭建,供应链金融平台主要服务于平顶山市不锈钢产业以及平顶山市重点推进的其他产业物流供应链业务;支持产业结构调整转型领域项目;支持“三城两地一区”建设领域项目。基金投资平顶山市辖区内产业领域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募集规模的80%。

(二)投资方式

基金主要采用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股+债”的投资方式。

(三)投资期限

基金存续期为5年,一般投资期限为3+2年(3年投资期,2年退出期)。

(四)收益分配及风险承担

1.若基金投资顺利实现收益,按照优先、劣后级分配收益及本金,对于归属政府的投资收益和利息等,将继续投资用于基金的滚动使用;

2.若基金出现风险,按照优先、劣后级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投资风险。

(五)管理模式

基金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在运作过程中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基金管理人按照市场化方式组织尽职调查,履行决策程序,建立基金运作相关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投资流程,向基金出资人报告基金运作情况。

(六)退出机制

当投资项目满足退出条件时,基金通过股权转让、清算等方式实现基金投资退出。

五、风险控制

基金管理人认真履行管理人职责,建立并组织落实相关管理工作制度,控制基金风险。

(一)实行基金专户核算管理。平顶山远海中原不锈钢产业发展基金实行托管银行专户管理,开立基金专户,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基金运行的定期报告制度。

(三)加强投资效益监测管理。建立投资后管理制度,加强对基金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对基金投资项目的监测、分析和评价,实行风险监测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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