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适应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拓宽选人渠道,不拘一格选拔人才,面向平顶山全市范围公开选聘遵化店镇卫生院院长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选聘岗位为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卫生院院长,名额 1 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熟悉新时期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领导管理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懂医院经营管理,具有开拓创新思路和举措,敢于担当,工作有激情,能够有力推进卫生院的跨越发展。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医疗机构有5年以上的临床执业经历;
3、担任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副院长职务或者在公立二级以上医院担任过中层领导及以上职务。
(七)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加快提升常见病、多发病救治水平。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强科室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医疗队伍整体素质,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
4.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落实一岗双责。
3.任职期间,不履行合同,严重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 平顶山高新区东站南路皇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农社局卫计办。
联系人:郭秋菊 王辉杰 联系电话:3782206 3782207
2.本次公开选聘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
本次选聘由高新区公开选聘遵化店镇卫生院院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2.资格审查。根据聘任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将进行初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政审考查情况,按拟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安排,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政审考察对象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6.办理聘任。由平顶山高新区遵化店镇卫生院院长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卫生院院长1名。公示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 3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1.有关选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平顶山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平顶山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参加人员未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2.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3.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参加选聘人员在选聘期间务必关注查看选聘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选聘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未尽事宜及选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平顶山市有关规定执行。
6.为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本次选聘由平顶山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室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