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文号 平政〔2018〕28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8-00023 关键词 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 三年行动计划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服务对象 全社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平顶山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0月17日


平顶山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发〔2018〕14号)有关精神,切实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加快我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构建新型制造体系为目标,坚持示范引领、点面结合、系统推进的工作路径,突出智能制造的引领作用,着力构建以网络为基础、平台为核心、安全为保障的工业互联网,形成以工业互联网为重要载体的智能制造发展格局,推动平顶山市制造业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基本原则

  1.企业主导,政府引导。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政策引导、政务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试点示范,协同推进。依托骨干企业实施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在尼龙化工、装备制造、煤炭、食品、纺织、新材料等行业选树一批示范企业,进行宣传推广。

  3.统筹谋划,分类施策。针对不同行业、企业发展基础、阶段和水平差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从关键岗位、生产线、车间、工厂、园区推进智能化改造,着眼强化网络、平台、安全三大体系,发展工业互联网。

  4.创新驱动,开放合作。建立健全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加强智能制造技术、装备与模式的创新突破。坚持互利共赢,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在标准制定、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等方面交流合作。

  (三)发展目标

  智能制造水平不断提高。到2020年建设30条智能化示范生产线、20个智能车间、10个智能工厂,力争建设1个智能化示范园区;通过试点示范,打造2个智能制造标杆项目,力争生产效率提高30%以上,运营成本降低30%以上,产品研制周期缩短30%以上,产品不良品率降低20%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20%以上;制造业重点领域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7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50%。

  智能制造生态体系框架形成。培育1个细分领域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3家功能齐全的公共云服务平台;2018—2020年,每年推动50家规模以上企业、带动1000家中小企业上云;到2020年,培育1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关键岗位“机器换人”行动

以实施“机器人示范应用倍增工程”为抓手,全面推动重点行业、关键岗位“机器换人”。围绕尼龙化工、装备制造、建材、新型材料、煤炭等重点行业,在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生产环境差、安全风险高、工艺要求严的关键岗位,通过“用户 制造商”联合开发、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等方式,以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等智能装备替代人工生产,实现“减员、增效、提质、安全”的目标。到2020年,智能装备示范应用达到1000台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实施生产线智能化改造行动

以设备互联、数据互通为重点,推动生产线全流程数字化。围绕尼龙化工、煤炭、建材、纺织、生物医药等流程型行业,支持企业应用智能仪表、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替代人工记录,推动关键生产环节工艺数据自动采集,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围绕装备制造等离散型行业,支持企业应用自动化成套装备、自动化成套控制系统,优化工艺流程,建设柔性智能制造单元,提升设备运转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到2019年建设15条智能化示范生产线,到2020年建设30条智能化示范生产线。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实施智能车间建设行动

以生产管理、工业控制两大系统互联和集成为重点,推动制造过程各环节动态优化。支持骨干企业应用传感识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控制等技术和智能装备,促进车间计划排产、加工装配、检验检测等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协作与联动,实现可视化管理;促进制造执行系统与产品数据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研发、制造、仓储、物流的系统集成。到2020年,建设6个省级智能车间。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实施智能工厂建设行动

以厂内纵向、厂间横向和用户端三大集成为重点,推动生产系统智能化、制造营销协同化、上下游企业融合化。支持骨干企业在建设智能车间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制造执行、企业资源计划、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研发、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的集成优化;综合运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企业智能管理和决策,打造数据驱动的智能工厂。到2020年,建设2个省级智能工厂。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实施智能化示范园区建设行动

选择一批智能化基础和条件较好的产业集聚区,建设集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一体的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动企业生产运营、园区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智能化升级,打造研发生产、质量控制、运行管理全面互联和产业链环环相扣的智能化园区。支持优秀产业集聚区争创国家智能化工业园区试点示范。到2020年,力争建设1个智能化示范园区。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六)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行动

依托我市制造业龙头企业,重点在化工、装备制造、煤炭等领域,开放企业内部和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打造区域性综合性工业云平台、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支持有基础、有优势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向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转型。培育1个细分领域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0年,建设区域性综合性工业云平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七)实施“企业上云”专项行动

依托省、市认定的综合云服务平台和行业云服务平台,积极推动“企业上云”。在基础设施层面,重点推动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安全防护等上云,实现计算资源、网络资源集中管理和动态分配,提高数据存储的经济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在业务系统层面,重点推动协同办公、经营管理、研发设计等业务上云,提高企业协同能力、运营管理水平和研发设计效率。在设备产品层面,重点推动高耗能、高风险隐患、通用性强、优化价值潜力高的设备和产品上云,建立设备产品运行数据模型,开展设备产品在线监测、工况优化、故障预测和远程维护等服务。2018—2020年,每年推动50家规模以上企业上云、带动1000家中小企业上云。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八)实施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引育行动

围绕智能化转型需求,面向不同行业,积极引进培育服务全市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在方案设计、软件开发、装备改造、技术支持、检测维护等方面为行业提供服务。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依托专业优势,与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强合作,面向行业提供服务。到2020年,培育1家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九)实施智能制造标准引领行动

围绕制约智能制造发展的瓶颈问题,鼓励龙头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成联合体开展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和行业应用标准研究。引导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活动,促进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到2020年,参与制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项,建设国家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个以上。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质监局。

  三、支撑保障

  (一)开展企业分类评价

按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豫集聚办〔2017〕11号)要求,突出单位资源要素产出导向,建立以亩均税收、亩均主营业务收入、亩均利润、研发投入强度、单位能耗总产值、污染物达标排放等为主要指标的评价体系,率先对产业集聚区制造业企业按年度开展综合评价,将企业分为优先发展的A类企业、鼓励提升的B类企业、倒逼转型的C类企业,鼓励各县(市、区)将评价范围扩展到全部制造业企业。以评价结果为依据,实施差别化的资源要素配置,到2020年,推动全部A类企业和50%以上的B类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并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统计局。

  (二)推行企业诊断服务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双向选择、上下结合”的原则,依托省定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围绕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和市场服务各环节的信息技术集成应用,为智能化改造需求迫切的企业开展实地调查和咨询诊断,提出实施智能化改造的可行性、技术路径、硬件选型(研制)和集成内容、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要点,制定可行性解决方案,支持智能制造项目实施。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完善网络基础设施

持续推动网络提速降费,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推动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加快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5G(第五代移动电话行动通信标准)、NB—IoT(窄带物联网)等商用部署和规模发展,利用工业无源光网络(PON)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网络基础设施。定期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工业控制系统等领域的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技术防护水平。落实无线电频谱等关键资源保障。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平顶山无线电管理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四)提升协同创新能力

支持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建设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开展核心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争创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方式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打造制造业“双创”新载体。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技局。

  (五)建设专业人才队伍

依托平顶山市“鹰城英才计划”,加大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工业控制及自动化、工业互联网等关键领域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紧密结合智能制造技术、工艺、过程和工业互联网人才需求,支持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与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领军企业合作,开设相关专业或方向,培养一批专业技术和应用型人才;鼓励市内有条件的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企业建立实训基地,开展技术服务、公共实训、技能培训,培养具有工业机器人、智能生产线等操作使用和系统维护能力的高技能人才。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六)加强财政金融支持

制定出台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政策。将引领型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志性工业互联网平台纳入企业专项服务。支持平顶山市生产的智能装备产品优先参与政府采购。引导社会风险投资、股权投资投向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对智能化改造企业进行优先支持。鼓励开展智能装备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业务。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平顶山银监分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智能化各项工作,成立平顶山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工作,统筹谋划重大工作安排。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合力,及时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筛选有潜力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实时跟踪,帮助企业申报国家、省各类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

  (二)突出项目带动

遴选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按照行业引领型、集成提升型、单项应用型等类别,建立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库,分类施策推进项目实施。完善重点项目管理服务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加强项目监测和跟踪协调,完善全过程服务链条,确保项目如期落地建成、投产达效。

  (三)深化交流合作

组织开展智能制造供需对接,依托区域性工业云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加各级展销会、博览会,加强企业宣传推广。深入开展企业家走出去培训和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专题培训,提升企业管理层整体水平。

附件:平顶山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