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措施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8-00034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全社会

从市委督查室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着力给基层减负松绑,改变变味的督查检查考核现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就做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关于年底前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的安排,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各单位今年年底前计划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原则上暂停。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机关各单位确需开展的,由各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后,分别报送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按程序报批后统筹安排,经同意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简化程序、改进方法,压缩规模和时间。

关于开展专项清理工作,通知要求,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机关各单位严格落实原则上每年搞一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的要求,能撤销的坚决撤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也要大幅度压缩数量和频次。经过清理,要确保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机关各单位要对各类督查、督察、督导、检查、巡查、考核、考评等进行全面清理。清理范围包括: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的,由本部门组织实施的事项;以部门名义开展或作为牵头部门联合开展的事项;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开展的事项。清理情况和拟保留事项清单,分别报送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审核,由市委督查室统一汇总上报省委督查室。各县(市、区)清理情况和保留事项清单报市委办公室备案,同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通知指出,自2019年起,实行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机关各单位要在专项清理的基础上,研究提出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分别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审核,由市委办公室统一报市委审批;各县(市、区)开展的全县(市、区)性督查检查考核也要制定年度计划,报市委办公室备案。

“做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市委督查室有关负责人说,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全力做好督查检查考核统筹规范工作,切实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让基层干部群众真正感受到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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