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8〕57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8-00001 关键词 农业绿色发展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服务对象 全社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工作方案(2018—2020年)》已经2018年12月6日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2月27日



平顶山市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全面建设平顶山市国家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项目建设为支撑,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空间布局,节约资源利用,保护产地环境,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政策法规体系,集成创新农业绿色发展模式,全域规划、合理布局、集中投入、重点建设,为全面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提供样板示范,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建设目标

把农业绿色发展摆在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突出位置,全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通过3年努力,实现农业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农业绿色发展模式广泛应用,农业绿色发展技术集成基本完成,农业绿色发展产业制度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农业主体功能与空间布局

1.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各县(市)政府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方案。2019年12月底前,各县(市)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要求,做好“两区”划定数据的测绘搜集工作,开展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地块图斑及信息,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各县(市)要及时组织开展“两区”划定成果的核查验收工作。市农业局负责汇总全市“两区”划定成果,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后向市政府报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县(市)政府。

2.划定农业绿色发展区域布局

综合考虑全市各区域地形地貌、农业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生态类型和发展基础等因素,按照因地制宜、梯次发展、分区施策的原则,确定不同区域的农业绿色发展方向和重点。

(1)绿色高产高效农业区

区域重点范围:郏县、鲁山县、叶县等平原农业主产区。

区域发展重点:重点推广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技术模式,推进标准化园区建设,推进燕山水库灌区及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保障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粮食产能。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重点推广“百亩千头生态方”、有机粪肥就近利用、沼渣沼液还田、增施商品有机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肥种植等方式,减少化肥使用;推广机械深松、保护性耕作,提升耕地质量;全面推进生物防治、生态防治试点建设,重点推广以微生物防治、寄生性天敌防治、捕食性天敌防治、信息型生物活性物质防治等技术,推广低毒高效农药和高效施药器械,大力开展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扩大绿色有机农产品覆盖面积;全面推广粮食烘干设施,提升质量和产能;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推广畜禽标准化养殖技术;加强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农机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种养结合示范区

区域重点范围:舞钢市、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等丘陵区。

区域发展重点:坚持产能为本,以种定养、以养促种、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整体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体系,重点推广“百亩千头生态方”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推广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技术;推行畜禽标准化绿色生产,建设生猪、肉牛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进农畜产品加工,开展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以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加工、畜禽养殖粪污集中处理、农膜回收利用等配套设施和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山水生态涵养带

区域重点范围:沙河、北汝河沿岸,南水北调沿线,大中型水库上下游等。

区域发展重点:统筹流域治理利用规划,协调涉水功能关系,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河道砂石资源利用;加大水源涵养林建设力度,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有条件的河湖积极申报湿地公园;全面落实河长制;严格禁止河流源头及上游地区发展高污染产业,持续加强水源地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24个县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验区提升行动

一是编制实施方案。按照《平顶山市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方案》《平顶山市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规划》要求,编制各县(市、区)的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实施方案。二是继续推进“百亩千头生态方”建设工作。加强与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作;结合脱贫攻坚,扩大“百亩千头生态方”推广范围,提高农民收入。三是持续实施“7100”绿色种植计划。到2025年,发展100万亩“双高”粮田、100万亩生态粮、100万亩优质饲料粮、100万亩优质瓜果菜、100万亩优质大豆、100个农业品牌、100个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四是持续实施“232541”生态养殖计划。到2030年,发展优质“三无”猪300万头、高品质肉牛30万头、散养柴鸡500万只、优质肉兔500万只、优质肉羊100万只、优质肉鸽100万对、优质奶牛10万头、优质肉驴10万头。五是实施“8 10”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特色优质农产品培育计划。培育壮大全市生猪、肉牛、奶牛、生态粮、饲料粮、大豆、蔬菜、林果8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着力开发尧山白山羊、肉驴、云外鸡、獭兔、肉鸽、韭菜、食用菌、张良姜、蓝莓、烟叶10大优质特色农产品。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农科院、市烟草局,各县(市、区)政府。

4.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一是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平政〔2017〕29号)精神,把推进农业标准化作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主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强化示范推广,形成强大合力,制定市级以上农业地方标准20个。二是开展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活动。按照平顶山市全域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活动,到 2019 年,舞钢市、郏县、叶县建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到 2020 年,宝丰县、鲁山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建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市建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三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市级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信息全程可追溯;鼓励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广泛推广二维码溯源、电子耳标、电子脚环等技术。四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途径,完善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增强检测能力,强化执法力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行动

一是注重品牌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强化农产品内在文化内涵和外在包装设计,做好绿色有机农产品获证主体宣传培训和技术服务,督导获证产品正确和规范使用标识,树立品牌形象;积极参与绿博会、有机博览会、地标农产品专展等专业展会;利用益农信息服务社,探索消费者定制、订单农业、线上线下等销售新模式,带动农业市场化、倒逼标准化、引导品牌化,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发展优势,提升优质农产品品牌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二是提升审核监管质量。加快完善绿色有机农产品审核流程和技术规范,抓紧构建符合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志管理特点的质量安全评价技术准则和考核认定实施细则,严格产地环境监测、评估和产品验证检测。三是加强政策奖励。按照平政〔2017〕29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奖励标准、奖励范围、奖励时限,对当年获证的绿色有机农产品农业企业进行奖励。四是创建“鹰城名优”品牌农业。在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基础上,提高评选标准,开展“鹰城名优”创建活动,注重监管并举,建立申报征集、审核推荐、评审认定、动态监管、奖扶保护等制度,培育“鹰城名优”品牌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产品,打造区域品牌。到2020年,全市知名农产品品牌数量明显增加,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在较高水平;绿色、有机农产品年增幅保持在6%以上,新增绿色食品5个、有机农产品2个,登记地理标志农产品2个,新建绿色食品原料基地1个,“鹰城名优”品牌农业达到4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保护与节约利用农业资源

1.严控耕地数量不减少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市、县两级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二是严格项目管理。明确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工作程序,缩短项目实施过程,加快提质改造项目进度,加速补充耕地指标生产。三是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约束性保护,以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建设占用耕地压力。四是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先补后占”要求。五是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加强对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补偿激励,积极推进市、县各级涉农资金整合,综合考虑耕地保护面积、耕地质量状况、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和粮食商品率,以及耕地保护任务量等因素,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83.9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324.03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确保耕地质量不下降

一是提升基础地力。以有机质提升为核心,逐步加大有机质资源利用,发挥好秸秆粉碎还田的主渠道作用,稳步提高秸秆还田面积;充分利用畜禽粪便,开展“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行动;加大中低产田提升力度,重点推广“百亩千头生态方”等种养结合模式,通过秸秆粪水发酵后就地消纳利用,实现种养结合循环发展。二是构建合理耕层。强力推进深耕深松技术,实施农机农艺融合,在高标准农田、生态农田区域内,逐步扩大农机深耕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范围和深耕深松整地面积,通过机械深耕深松等措施,增加耕层厚度。三是平衡调节施肥。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种肥同播等施肥技术及微生物菌剂、缓控释肥等新肥料,实现作物对资源的高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四是保护耕地环境。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配套设置土壤墒情及农业用肥、用药监测点,同步开展监测。强力推进畜禽养殖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应用,强化对污肥施用、污水灌溉管控,预防和消除土壤污染。到2020年,全市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到2.2%,建成耕地质量监测点37个,达到每10万亩耕地1个监测点的标准,逐步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节约高效利用农业用水

一是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按照全市高效节水灌溉总体布局,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特色经济作物优势区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优先在水资源紧缺、高标准农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域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二是加强农业灌溉用水管控。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强化农业取水许可管理,严控农业取水许可审批总量。三是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四是建立节水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政府扶持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加强农艺节水和工程节水等节水灌溉技术的培训与推广。建立健全基层水利管理服务体系,强化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机制建设。2020年,全市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06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提高到4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2。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护与治理产地环境

1.推进化肥减施增效

一是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准确掌握施肥现状,优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典型示范,建成万亩以上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同时推进落实配方肥进村入户到田。二是推广普及新肥料新技术新方法。周期性开展深耕深松,推广普及肥料新品种、施肥新技术与新方法,做好经济园艺作物“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以及在新型肥料、施肥新技术和施肥新方法等方面进行试验示范与推广两项工作任务。三是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全面实施秸秆还田、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等行动。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达到全覆盖,化肥利用率达到42%。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推进农药减量控害

一是加强病虫害监测预报。通过改善监测技术手段、提高技术人员素质、构建数字化平台、多形式发布病虫情报等方式方法,建立和完善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二是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抓好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和技术推广,通过对现有绿色防控基地和优质品牌农产品的扶持,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和推动绿色防控技术的应用,逐步提高绿色防控技术的覆盖率。三是推广统防统治技术。开展病虫草抗药性监测与治理,筛选和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实施农药减量控害试验示范,全面推进统防统治。四是推广新型植保机械。筛选适用性强的高效植保机械和配套施药技术,重点推广新型静电喷雾器、中小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采用精准施药技术,减少农药的使用量。到2020年建立完善病虫监测点20个,舞钢市、宝丰县、鲁山县、叶县分别建设1个病虫观测场;建立绿色防控示范区10个,年示范面积5万亩;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减量使用以抗生素为代表的兽药鱼药

一是建立健全抗菌药执法监管体系。全面检查兽药GSP和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二是规范抗菌药使用行为。加强畜禽养殖兽药、水产养殖鱼药使用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养殖和销售环节使用禁用兽药鱼药的行为。三是加强抗菌药质量抽检和残留监控。合理制定兽药鱼药质量抽检计划和残留监控计划,加大兽用鱼用抗菌药质量抽检力度,扩大畜禽、水产品抗菌药残留监测数量和覆盖范围。四是推进标准化和健康养殖。鼓励养殖户选择无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推行科学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推进健康养殖。健全水产健康养殖“五项制度两项登记”,规范水产品养殖企业生产行为,全面提升水产品质量。到2020年,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8%,兽用抗菌药质量合格率保持97%以上,水产健康养殖比例达到75%。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推进秸秆肥料化与饲料化利用,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和秸秆过腹、腐熟和堆沤还田以及秸秆微生物发酵还田技术,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培肥地力。加大秸秆收集与粪物混合发酵工厂化生产有机肥。推广秸秆青贮、微贮技术,实施秸秆过腹还田,提高作物秸秆利用率,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制定完善秸秆还田、收运储运、加工利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补贴政策。到2020年逐步建立市、县、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效奖补机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加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改造。指导新建、改(扩)建养殖企业要规范设计、合理布局,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引导原有养殖企业按照“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要求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基础设施;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大力支持养殖企业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体系。积极探索政府、社会资本和养殖企业合作方式,在畜禽养殖密集区推广“分散收集、集中处理”循环利用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试验示范点建设,加快构建“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市场运营机制,培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到2020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形成以叶县为中心,辐射全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储体系,其中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建冷库。到2020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完善补贴制度体系,研究探索对使用厚度大于0.01毫米地膜和采购回收机具的个体适用相关补贴政策,对积极回收残膜的群众实行以旧换新政策。完善回收体系建设,每个县(市)建设1个废旧农膜打包站,每个乡镇建设1—2个废旧农膜回收站,每个村统一规划设立1个废旧农膜回收点、确定1名保洁员,初步建立废旧农膜捡拾、收购、销售、加工利用市场化运作体系。到2020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形成,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0%。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养护修复农业生态系统

1.实施林业生态建设行动

为提高林业对平原农业的防灾减灾能力,重点安排在各县(市、区)平原乡镇,按照“不大于300亩一个网格,一路一沟三行树或一路二沟四行树”标准,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实施田水林路综合整治,修补断网,消除空档,打造农田生态屏障。造林主要选用楸树、泡桐、杨树、枫杨、银杏、香椿、栾树等具有农田防护作用的树种。到2020年,完成新造林面积65万亩(农田防护林1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6%。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开展全域循环生态水系规划

一是摸清全域河湖水系基本情况。摸清全域河湖水系的基本问题,完善循环生态水系总体布局,明确全域循环生态水系的建设内容,提出实施意见及建议。二是完成全域循环生态水系规划。完成防洪排涝体系规划、水资源开发高效利用和生态用水规划、水质保护与污染控制规划、水系连通规划、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重点区域水生态和水景观提升概念性规划、智慧水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三是推进河网治理。以北汝河为重点,推进白龟山水库及昭平台水库水源地保护、北汝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北汝河入河排污口整治、舞钢市洪河源头水源涵养、舞钢市石漫滩水库及田岗水库水源地保护、舞钢市韦河水库及共青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推行绿色生活方式

1.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

一是明确政府和部门责任。市、县两级政府负主体责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委农办牵头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市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二是建立农村垃圾收运系统。依托市场化建立垃圾清运系统,统筹考虑保洁人员配备、运输车辆配置、垃圾存放点设置、垃圾回收时间设定、清运费用保障等各个环节,建立一套完备的垃圾清运系统,保证“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有效运转。三是建立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体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每个县(市)选取5—10个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村先期开展污水整治试点工作。探索城镇供水排污管网向农村、农户延伸覆盖。四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将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和卫生乡镇考核内容,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020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40%。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委农办、市爱卫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

一是编制建设规划。围绕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规模、有潜力的乡村和产业,按照农田田园化、产业融合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路径,以自然村落、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编制和完善建设规划。二是夯实基础设施。集中连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田园综合体区域内“田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金完善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游客集散、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条件。到2020年,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个田园综合体,市级重点完成曹镇韭康科技田园综合体基础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农科院,各县(市)、湛河区政府。

3.推进休闲观光农业园建设

一是制定园区建设标准。明确休闲观光农业园的基本条件、规模面积、接待能力、营业收入等建设标准。二是搞好园区发展规划。根据资源禀赋、区位交通、自然生态、民俗文化等因素,突出地方特色,注重文化品位,谋划一批农牧结合、林牧结合、特色种植、特色养殖、林果采摘、休闲娱乐、农事体验等休闲观光农业园。三是开展考核评定。市农业局每年对各县(市、区)休闲观光农业园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定,使其成为拓展农业功能、繁荣农村经济、富裕农民生活的新兴产业,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到2020年,发展100个休闲观光农业园。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实施农村“厕所革命”

建立“政策支持、产品技术、资金保障、产品供应、后期运营”全维度保障体系,制定地方建设标准,对设计、施工、验收、产品选型、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推广“单户分散﹢不直排﹢有机堆肥或集中处理”的低成本生物处理模式,粪污在化粪池罐体中厌氧发酵,分解后液体实现无害化;制定财政奖补标准,加大金融单位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本地企业自主创新或引进新产品、新技术,实现本地生产;探索维护管理长效机制,鼓励村集体、农民合作社、改厕企业参与到后期服务,将粪液粪渣集中处理,灌溉农田。2020年,一类区域(舞钢市、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二类区域(宝丰县、郏县)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三类区域(鲁山县、叶县、石龙区)逐步实施农村户用无害化厕所建设,2022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开展“光盘行动”厉行节约活动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介,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宣传活动,做到人人知晓、人人了解,营造气氛。通过公众签订“光盘行动”承诺书等活动,引导公众节约用餐、文明用餐。到2020年,倡导家庭开展“光盘行动”参与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构建农业绿色发展制度体系

1.开展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重要农业资源台账。按照国家重要农业资源台账清单和数据采集标准规范要求,组织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环保、畜牧、气象等部门,系统收集水、农用地、气候、生物、农业废弃物等重要农业资源数据,编制形成年度重要农业资源台账。二是明确重要农业资源台账管理职责。市农业局负责建立市级层面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协调、督导落实县(市、区)农业局开展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建设工作;县(市、区)农业局统筹协调、督导落实本地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工作,并编制县级层面农业资源报告。三是开展重要农业资源评价。根据重要农业资源台账,系统分析农业资源现状特征、变化趋势、利用方式、利用效率,评估本地区农业资源超载程度并进行预警提示,发布农业资源评价报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构建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体系

一是完善监测网络。完善市、县、乡三级农业监测体系,进一步明确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壮大监测队伍,在现有网点基础上,建设涵盖耕地、渔业水域、生物资源、产地环境等要素的监测网点30个,监测范围覆盖每个乡镇。二是完善提升监测仪器设备。完善监测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补充购置一批快速监测和精密仪器设备,实现对所有指标的动态监测。三是搭建大数据平台。委托专业机构开发全市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系统,通过物联网、智能管控等技术,把农业投入品监管、田间档案管理、农产品价格采集、农机耕作管控、农业基地建设等实时数据纳入大数据平台,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提供科学分析和决策依据。2020年,构建完善的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体系,实时科学分析动态数据,并开展评价及预警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各县(市、区)针对本区域内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分类推进重点地区资源保护和严重污染地区治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创新科技研发与推广体系

一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依托与知名院校合作建立的循环农业研究院、省韭菜工程技术中心、市健康食品协同研发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等科技平台,深化企业、科研机构项目合作,争取到2020年发展合作项目35个以上。二是加强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抓好农业高产、高效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治、物联网等适宜规划区的现代农业技术,加强品种改良工作,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三是强化农业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现代农业建设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建立一支稳定的行业科技人才队伍。推行“科技人员包千村”和“科技特派员”制度。强化农业技术培训,量化工作指标,加强绩效考评,每年开展技术培训25万人次。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农科院、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一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制定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奖励政策,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鼓励率先开展绿色生产,发挥多主体、多方位协同农业发展优势,着力构建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做大农业龙头企业,做优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一批具有绿色发展理念、掌握绿色生产技术技能的农业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二是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建立“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合作互利型、“企业﹢协会﹢农户”的订单契约型、“企业﹢农户”的企农互助型、企业带动的股份合作型等四类主要联结方式。进一步完善“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联结机制,使龙头企业和农民利益真正紧密地联结起来,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转型升级。三是培育产业化联合体。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产业升级集群,实现产业集群的多元化发展。大力发展精深加工,重点承接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形成“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一批重点龙头企业、一批名牌产品”的产业发展体系,大幅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完善绿色农业法规和政策体系

加强执法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将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法定职责落实到岗位,形成执法常态化机制。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开展上岗培训、专题培训和定期轮训,坚持实行岗位考试考核制度,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开展绿色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普及绿色农业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公众认知度、参与度。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强化种子、化肥、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农业投入品经营网点尤其是限制性农药经营网点,实现农业投入品经营市场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农资经营违法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投入品安全,保障农业绿色发展用种、用肥和用药安全。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全市农业绿色发展工作纳入市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把农业绿色发展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内容。研究制定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新政策、新措施,出台有关农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协调解决农业绿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市农业、市发展改革、市财政、市国土资源、市环保、市水利、市林业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共同推进平顶山市国家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建设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工作的组织协调、统一规划、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

(二)加强协同推进。建立由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双月一次部门会商会、半年一次政府推进会,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研究和协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加强政策支持。积极调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合力推动建设平顶山市国家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的积极性,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启动并整体推进。建立平顶山市国家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项目融资担保平台,提升市级财政融资担保能力;设立县级农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业绿色发展项目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效应,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项目建设,促进农业绿色产业发展。完善激励政策,制定支持农业绿色发展产业的优惠政策;加大监测执法监管力度,坚持检打结合,保护打击并重,保障绿色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监督管理。把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工作列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的年度工作内容,分年度下达目标任务并组织考核。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工作任务分工,强化政策配套,协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建设。加强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建设监测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制定农业绿色发展考核评价制度,加强指导,强化监督,确保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建立落到实处的目标责任体系,使各级、各有关部门人人有任务、层层抓落实,保障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建设的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平顶山市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建设指标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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