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钢铁行业转型发展行动方案和平顶山市水泥行业转型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9〕20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9-00021 关键词 钢铁行业 水泥行业 转型发展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服务对象 全社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钢铁行业转型发展行动方案》《平顶山市水泥行业转型发展行动方案》已经2019年4月26日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9日


平顶山市钢铁行业转型发展行动方案

为推动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加快钢铁行业绿色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南省钢铁行业转型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现状

钢铁行业是平顶山市重要的基础性产业。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地条钢”全面出清。截至2018年底,全市不锈钢及钢铁冶炼企业30余家,主要分布在舞钢市、宝丰县、高新区等县(市、区)。其中,钢铁冶炼企业3家,主要装备有1座1260立方米高炉、2座420立方米高炉、1座580 立方米高炉、2座90吨炼钢电炉、1座100吨炼钢电炉、1座120吨炼钢转炉。上述2座420立方米高炉、1座580 立方米高炉已置换为1350立方米高炉(年产122万吨生铁项目)。炼铁产能270万吨,炼钢产能438万吨。2018年,全市生铁产量216万吨、粗钢产量329万吨,同比分别上升5.4%和31%;钢铁行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7.6亿元,同比增长21.8%。不锈钢产业发展快速,以宝丰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为龙头,不锈钢产业已初步形成了上游热轧150万吨、中游制管80万吨、下游不锈钢制品85万吨的产能,集群规模不断壮大,集聚效应日益显现。2018年,全市不锈钢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5.31亿元,同比增长22.4%。钢铁行业总体呈现持续回暖态势,企业盈利能力持续提升。但是,钢铁行业竞争力不强的问题依然突出。一是钢铁企业污染物减排压力大。大多数企业环保节能装备配置低,吨钢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差距。二是部分钢铁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弱,不适应市场需求。三是产业链条不完整。不锈钢产业原材料供应短缺、与下游产业关系不紧密等问题依然存在。当前,钢铁行业转型发展进入了窗口期、机遇期和关键期,各级、各部门和钢铁企业要切实增强钢铁行业转型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加快转型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牢把握“绿色、减量、提质、增效”转型方向,推行更严更高的环保、质量、能耗、技术、安全等标准,突出生产绿色化、装备大型化、企业智能化、钢材精品化、产品特色化,全面提升工艺装备、质量品牌、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水平,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严守环境底线、减少污染排放,把绿色发展放在首位。严格执行环保、质量、能耗、技术、安全等标准,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强度“双控”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要求,坚持“严”字当头、抓预防、抓苗头、抓倾向,以最坚定的态度,始终坚守安全环保底线不放松,坚决防范各类事故,持续提升企业安全发展、绿色发展良好形象,加快超低排放改造,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2.坚持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企业重组,把减量发展作为基本要求。把企业优化重组作为转型发展的出路,严格控制钢铁产能总量,严禁新增钢铁产能,钢铁行业严格实施产能减量置换。

3.坚持推进技术创新、改善装备条件,把改造提升作为重要方向。加快智能化、绿色化和技术改造,厚植优势、补齐短板,积极推进技术创新,提高工艺、装备和管理水平。

4.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和创造活力。加强规范引导、分类指导和政策扶持,大力发展下游用钢产业和服务型钢铁制造,逐步发展大线能量焊接钢、高止裂性能厚板船舶用钢、超低温用石油液化气储罐用钢、海洋平台桩腿结构钢,提高市场占有率,淘汰低端、无效产品,扩大精品钢、特种钢、优质钢生产。

5.坚持突出企业主体、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钢铁企业实施改造升级、转型发展的主体责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加强产业政策和规划统筹,发挥属地政府落实政策、推进转型的关键作用。

6.完善培训体系,着力提升企业家素质。依托平顶山市百名企业家培训工程平台,紧密结合全市钢铁企业人才需求,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系统性地开展钢铁行业企业家培训,建设专业人才队伍。

(四)工作目标

落实《河南省钢铁行业转型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有关要求,确保平顶山市不违规新增钢铁产能、不新增钢铁冶炼企业,污染物排放大幅减少;产品市场占有率明显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全市范围内关闭100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淘汰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的焦炉。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控制钢铁新增产能

严守产能红线,严格落实减量置换要求。全市不违规新增钢铁产能,钢铁企业在城、围城问题突出的县(市、区)要加快实施“退城进园”,坚决杜绝新增产能、未批先建等项目建设,不增加钢铁冶炼企业布点。严格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19号)有关规定,不再承接省外钢铁产能在平顶山市实施产能置换,允许企业向省外搬迁。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按照市政府上报省政府的钢铁企业装备和产能,根据需要实施骨干企业改造升级的装备大型化减量置换。严格落实环保减量替代、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产能减量置换的新上项目全部实现超低排放。严厉打击取缔“地条钢”制售企业,严防已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

(二)严格控制焦化产能

严禁新增焦化产能,禁止新建、扩建独立焦化企业,已立项但未按规定时限开工建设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建设,长期停产的企业要加快出清,切实做到减量化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钢铁行业转型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4个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82号)等有关要求,按照全省“以钢定焦”计划,落实好“以钢定焦”任务。在全市范围内淘汰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的焦炉,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2019年底前,符合条件的焦化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三)推动智能化改造

大力推进钢铁行业“两化”(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支持引导钢铁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应用软件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现有装备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提升企业研发、生产和服务的智能化、柔性化、个性化水平。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减量置换要求,置换后新上项目装备高炉不低于1000立方米,炼钢转炉不低于100吨,炼钢电炉不低于100吨(合金钢50吨),推动炼钢、炼铁主体装备大型化。鼓励企业着眼市场需求,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先进钢铁新材料,拓展中高端钢材产品,减少低端、无效产品供给,加快管理、销售模式创新,完善和提高钢材质量标准,切实提高供给效率。

(四)实施绿色化改造

对具有一定规模、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底前,钢铁企业烧结(球团)工序力争全部超低排放;2020年底前,钢铁企业所有生产工序(含原料场、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等)均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包括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控制、无组织排放控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烧结机烧结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其他生产工序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厂内所有散状物料储存、输送及主要生产车间应密闭或封闭。鼓励钢铁企业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原燃料供应、交通运输、环境容量和资源能源支撑条件,将由采用高炉—转炉工艺转变为采用电炉炼钢工艺。全市钢铁企业要采取改造升级、“退城进园”等方式推动转型发展,对明确实施退城但逾期未退的钢铁企业予以停产。根据钢铁企业排放水平实行绿色调度制度,对授予工业“绿色企业”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实施错峰生产。

(五)鼓励企业兼并重组

坚持“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原则,通过市场运作、政策支持和标准引导等方式鼓励和推动钢铁企业优化重组。鼓励全市钢铁企业积极参与全国钢铁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主动融入国家战略重组格局。鼓励钢铁企业重组但不搞“拉郎配”,促进钢铁企业转型发展但要量力而行,避免出现新的生态环保、巨额呆坏账、劳动就业以及其他社会问题。

(六)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

支持重点钢铁企业加强与钢铁深加工企业合作,推动向金属制品、装备制造等产业延伸。大力发展服务型钢铁企业,引导钢铁企业与用钢企业共建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区域加工中心,为客户提供全面钢铁材料解决方案,向钢铁综合服务商转型。支持钢铁电商建立重点项目钢材采购平台,推动平顶山市辖区内钢铁产品纳入重点装备企业采购体系。支持舞钢市发挥特种钢研发优势,重点向下游“扇面扩张”,围绕石化装备、风电装备、建筑装备、机车装备、盾构装备等特种装备领域,扩大市场消费。优化物流体系,支持钢铁企业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2020年高铁路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

(七)加快不锈钢产业转型发展

突出“精品 服务”不锈钢产业发展战略,加快骨干企业技术创新和装备升级,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集中度,着力发展精密不锈钢板、彩色不锈钢板、高端镜面不锈钢板等高端产品,打造全国重要的不锈钢产业基地。

(八)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

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工作。有关企业全面开展尾矿、赤泥、脱硫、脱硝、除尘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制定整治方案,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遗漏等设施建设,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吃干榨净工业固体废物。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有关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内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落实任务举措。钢铁企业是实施钢铁行业转型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抢抓机遇、积极主动,依法依规实施绿色化转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指导,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二)严格落实政策

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企业转型发展。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环保、质量、能耗、技术、安全等标准,严守政策红线。统筹运用标准、整合重组、产能置换等政策手段,提高审批效率,协同推动落实。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绿色化和技术改造,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示范项目给予支持。妥善处置钢铁企业债权债务,防范化解钢铁企业金融、生态安全、劳动就业等风险。

(三)强化监督问责

严禁假借铸造名义备案新增钢铁产能,严禁擅自实施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要求的产能置换项目,依法严厉打击取缔“地条钢”制售企业。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如发现新增钢铁产能、擅自建设违反产业政策或产业布局规划要求的项目、“地条钢”死灰复燃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重点任务清单.docx


平顶山市水泥行业转型发展行动方案

为推动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任务顺利实施,加快水泥行业绿色转型、智能升级、优化布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南省水泥行业转型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现状

平顶山市是传统水泥生产和消费城市,现有水泥熟料企业3家、水泥粉磨站6家,水泥熟料产能810万吨、水泥产能1125万吨。2018年,全市水泥熟料产量583万吨,水泥产量707万吨,同比分别下降1.1%和8.6%。2018年,水泥行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8亿元,同比增长29.8%。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水泥行业技术和装备水平不断提高,行业整体盈利能力有所改善,但结构性产能过剩的顽疾日益凸显。一是生态环保约束趋紧。水泥行业高耗能、高排放、大运输量和矿山资源依赖性的属性,使企业面临的环境约束越来越紧。二是产能严重过剩。全市6条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利用率仅62%,低水平无序竞争严重;三是行业智能化水平低。水泥行业智能化刚刚起步,与其他行业相比差距较大。水泥行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亟需转型升级。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牢把握“绿色、减量、提质、增效”转型方向,实施更严更高的环保、能耗、安全、质量、技术等标准,着力压减过剩产能、拓展延伸产业链、提升质量效益,促进绿色化、减量化、智能化、高质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推动水泥行业向新型绿色产业转变。

(三)基本原则

1.绿色化。严格执行环保、能耗、安全、质量、技术等标准,加快超低排放改造,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强度“双控”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要求,全面提升工艺装备、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水平,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示范。

2.减量化。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淘汰环保、安全不达标的水泥熟料、粉磨生产线,探索以能源消耗总量削减水泥产能的减量化手段,加快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3.智能化。加快“两化”(工业化、信息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在水泥行业的普及和推广,重点推进水泥生产线现场无人值守、水泥窑炉计算机仿真与软测量、在线分析、水泥企业化验室自动化运行、工业机器人、全流程物联网等技术应用,加快企业智能化、绿色化和技术改造,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4.高质化。修订产品质量标准,取消低标号水泥品种,提高现有水泥熟料强度指标,大力推动水泥行业全产业链发展,上游延伸至矿山开采、恢复治理和骨料业务,下游延伸至商品混凝土和水泥制品,推动企业向综合建材服务商转型。

5.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和创造活力,加强规范引导、分类指导和政策扶持,提高市场占有率,淘汰低端、无效产品。

6.专业化。依托我市百名企业家培训工程平台,紧密结合我市水泥企业人才需求,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系统性地开展水泥行业企业家培训,着力提升企业家素质,建设专业人才队伍。

(四)发展目标

严格落实《河南省水泥行业转型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有关要求,到2020年,全市水泥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水泥产能控制在1000万吨左右,企业熟料生产工序实现超低排放,企业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化解过剩产能

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未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的产能,一律视为违规产能予以关停。严禁借生产矿粉、混凝土拌合料、超细粉煤灰等之名利用粉磨装备无证生产水泥,不再备案矿粉、混凝土拌合料、粉煤灰粉磨生产线项目,对无证生产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粉磨装备予以取缔。淘汰2000吨/日及以下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直径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装备。严格执行能耗限额和阶梯电价制度,引导退出低效产能。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依托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平顶山瑞平石龙水泥有限公司等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不扩产能的改造,严禁借开展协同处置之名建设新增水泥熟料项目。支持水泥骨干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联合重组,优化产能布局,提高生产集中度。支持骨干企业结合联合重组、产能合作、技术改造,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主动压减竞争乏力的过剩产能。

(二)实施绿色化改造

对符合条件的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底前,企业熟料生产工序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对达不到超低排放标准的一律关停;生产、运输、贮存环节无组织排放治理达到相关要求。加快城市建成区水泥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对明确实施退城但逾期未退的水泥企业予以停产。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2020年底前,生产的露天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对粉磨站水泥磨主收尘器废气烟囱加装在线监测装置,水泥粉磨站粉磨包装车间呼尘限值达到1.5毫克/立方米。禁止水泥企业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上路行驶,实施绿色运输,治理无组织排放。到2020年底,实现水泥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推广适用于低氮燃烧器及分级燃烧技术、烟气脱硫技术及高效收尘技术等成套技术装备,开展低品位原燃料和废物资源循环利用、废气资源再利用等绿色化技术改造。在采暖期对水泥企业实施错峰生产,错峰生产清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根据水泥企业排放水平实行绿色调度制度,对授予工业“绿色企业”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实施错峰生产。

(三)实施智能化改造

深化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智能化技术在水泥生产过程中的研究和应用示范,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在水泥行业推广,推进水泥企业信息技术的综合集成应用。建设智能化生产线,采用粉磨过程与窑炉煅烧的自适应、非线性、可预测的智能化控制等关键技术,实现窑系统关键环节的智能控制,提高生产过程的可控性。在水泥窑炉、包装、装车、清库等危险、密闭环境和重复作业环节应用机器人进行智能操作、维修。建设厂区物联网,利用物联网技术、设备监控技术、视频监控技术等加强信息管理和服务,应用具有采购、生产、仓储、计量、销售、运输、质量管理、能源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功能的商业智能系统。建设数字矿山,采用三维矿山模型、在线分析仪等技术,对不同品位石灰石进行搭配开采,提高矿山资源综合利用率。

(四)提升水泥品质

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逐步取消32.5等级水泥标准,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加强产学研联合,开发利用特种水泥新型干法生产技术、高性能混凝土,加快发展工程专用水泥、砂石骨料、混凝土掺合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部件化制品等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差异化发展。水泥企业全部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参照水泥生产质量管理新规做好水泥标准化化验室建设等质量技术基础工作,推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能力建设,严格实施过程管控。将水泥生产许可证制度与追溯管理制度相结合,加大水泥产品抽检力度,公布水泥企业“黑名单”,对质量不合格的依法收回生产许可证,坚决取缔无证生产、无质量追溯产品标识的水泥企业。

(五)延伸水泥产业链

围绕建设绿色建材全产业链,支持水泥骨干企业充分发挥资金、资源、规模、技术等优势,对石灰石矿山开采和骨料开采上游产业进行整合,向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和建筑部品延伸,推动资源整合、研发设计、精深加工、物流营销和工程服务一体化发展,由建材供应商向综合建材服务商转变。结合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加快部品化发展,发展水泥复合多功能保温墙体、保温防水屋面集成、功能性水泥部品构件等水泥终端产品,以及轻质混凝土、泡沫水泥等建筑节能水泥制品。发展和运营绿色建材工业园,开展绿色建材特色小镇试点,通过“产业 配套 环境”模式,引导下游企业入驻,打造工业旅游示范点。

(六)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示范

发挥水泥窑炉“一窑多用”功能,合理规划水泥窑协同处置布局,在距离中心城市较近的现有水泥生产线中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示范试点,在资源能源密集区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示范试点,集中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污泥、污染土、飞灰等废弃物。有关企业全面开展尾矿、脱硫、脱硝、除尘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明确水泥企业主体责任,制定整治方案,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吃干榨净工业固体废物。鼓励水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研发水泥窑协同处置核心装备,对协同处置试点示范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的水泥企业,不再实施错峰生产。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

有关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水泥行业转型发展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水泥行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落实任务举措。水泥企业是实施水泥行业转型发展的责任主体,要严格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推进兼并重组、实施绿色化转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二)严格落实政策

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水泥企业转型发展。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环保、能耗、安全、质量、技术等法规标准。鼓励有关县(市、区)政府制定支持水泥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和关闭退出的政策,支持水泥企业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推进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处置。

(三)强化监督引导

严禁各县(市、区)政府擅自实施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产能置换项目,严厉打击借其他项目、产品之名的无证水泥生产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如发现新增水泥产能、擅自建设违反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加强水泥企业绿色化转型的典型引导,对标杆企业加大宣传力度,推广绿色制造、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现代企业管理等典型。

附件:重点任务清单.docx


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编号:HNDC—2019—ZFBGS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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