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危搬办〔2019〕1号 | 索引号 | 005452380/2019-0000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服务对象 | 行政机关 |
平顶山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豫危搬办〔2019〕7号文件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河南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转发<关于扎实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危搬办〔2019〕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动。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履行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认真学习政策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明确部门责任,组建工作专班,完善统筹推动机制,逐条逐项研究落实措施,确保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对本地区的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负总责,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一是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危化品企业进行梳理排查,科学评估其安全生产和环保条件,按程序及时调整纳入搬迁改造企业名单。二是坚持“一企一策”,组织企业论证完善企业搬迁改造方式和工作方案,统筹考虑进度安排、职责分工、资金筹措、职工安置、保障措施等工作,异地迁建和关闭退出企业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同步制定拆除方案和应急方案。三是打好严格监督执法、贯彻强制性标准、强化要素约束与激励等“组合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把握新上涉危化品项目,做好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环保提升工作,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四是积极组织协调,认真解决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中遇到的资金紧张、手续办理、项目建设等问题,利用搬迁改造鼓励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环保监管力度,做好搬迁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治理等工作,坚决防范搬迁改造过程中出现次生安全环保问题,切实提升危化品企业的本质安全。
三、完善数据,及时上报。相关县(市、区)政府要督促搬迁改造企业每双月10日前填报和更新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项目库,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生态环保部门要在当月15日前完成审核辖区内危化品企业填报的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客观反映企业搬迁改造进展情况。12月3日前,请各县(市、区)将危化品企业梳理排查和搬迁改造企业名单调整情况报市专项工作办公室,叶县、湛河区将现有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落实情况一并上报。
联系人: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工业科 张峰
联系方式:0375-4976992
邮箱:pds4976992@163.com
附件:河南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转发《关于扎实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