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工信办【2019】51号 | 索引号 | 005452380/2019-0000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工业行业发展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服务对象 | 行政机关 |
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过去活动年度禁化武数据宣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过去活动年度禁化武数据宣布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安〔2019〕225号)要求,2019年过去活动年度禁化武数据宣布工作即将启动,为保证数据按时、准确、全面地宣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布范围
(一)2019年度生产、加工、消耗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厂区;
(二)2019年度生产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厂区,其中《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的五硫化二磷豁免数据申报,氰化钾、氰化钠、二甲胺等其它9个化学品按第四类监控化学品有关要求申报生产数据;
(三)2019年度生产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的厂区。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一)请使用火狐浏览器通过国家禁化武数据采集与宣布系统在线申报2019年度宣布相关信息。
(二)企业网上填报、提交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时间: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10日。
企业网上提交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线审核后,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请将本辖区内所宣布的厂区汇总表(含新增、永久性停产及拆除企业一览表)盖章后连同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年度报表纸质材料,于2020年1月12日前报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工业科。如经调查,确认无应宣布的厂区,请在汇总表上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0年1月12日前报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工业科。
三、注意事项
(一)向国际禁化武组织宣布数据是我国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也是国际组织现场视察的重要依据。因此,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宣布工作,切实负起责任。一是要对本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对照监控化学品的定义认真甄别,避免漏宣布、错宣布;二是对企业提交的宣布数据要认真把关,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三是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收到本《通知》后,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及企业填写《2019年度禁化武数据宣布人员备案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12月16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工业科;
(二)请企业填报前,登录系统下载《用户手册》,并认真阅读;填报时要与数据所涉及的每一部门做好核实工作,做到填报数据有依据;上报前请企业负责人审核签字,从源头上保证所宣布的数据真实、可靠。
联系人:张 峰 0375-4976992、2099029(传真)
技术支持:吴 迪 010-68206148、13401039723;
业务咨询:高志雷 010-68205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