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0-00119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市管企业、在平大中专院校党组(党委),中央、省(部)驻平单位党组(党委):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和优化拔尖人才队伍,激励全市各类人才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按照《平顶山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 2010-2020 年)》(平发〔 2010 〕 10 号)、《平顶山市拔尖人才评选管理办法 ( 修订 ) 》(平发〔 2011 〕 21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三批平顶山市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人才强市”战略要求,努力营造“四尊”氛围,着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优秀人才队伍,努力为我市晋位次、争上游、走前列,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第一方阵,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市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严格标准、群众公认原则,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论文、不唯资历、不唯身份,靠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原则。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
评选对象: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含中央、省(部)驻平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中,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各类人才。
评选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学风正派,事业心强,在同行业中专业造诣深,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规定(男性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 196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 197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近 4 年(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等工作中业绩突出,获得国家级常设性奖励、省(部)级常设性二等奖及以上或三等奖 2 项以上奖励、市(厅)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或 3 项以上应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且经转化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 、在社科理论研究及应用上有创造性成果,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有较大贡献,被市内外同行公认在学术研究方面起着重要带头作用的人员,国家、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研究人员;获得优秀社科成果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市(厅)级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以主要完成人或通讯作者名义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3 篇以上或在 SCI 、 EI 等国内外著名检索系统收录 1 篇以上或出版有较大影响学术专著。
3 、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成绩卓著,对繁荣和促进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专业水平处于省内领先的记者、编辑、主持人、出版人才、文学艺术人才、运动员,在发掘、继承和弘扬民间文化遗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民间文艺工作者;获得常设性国家级新闻、出版、综合、文艺三等奖以上,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市(厅)级一等奖以上,且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 、在信息、金融、财经、外贸、统计、政法等领域做出优异成绩,是公认的本专业学科带头人,专业水平处于省内领先,为解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做出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的人员,且受到过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5 、在教育、教研、体育教练工作中成效显著,教学、训练水平在本行业领域内处于领先地位,直接培养的学生在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比赛中获奖,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全国运动会以上比赛获得金牌或打破省运会以上比赛纪录。本人获市(厅)级二等奖以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市(厅)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且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6 、在医疗卫生领域有重大技术创新,医疗技术水平省内领先,医术高超,多次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贡献突出,业绩为省内外同行公认,且受到过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7 、在农村种植、养殖、加工、经营等行业中技术冒尖、贡献突出,在某个领域成为“致富带头人”,对建设新农村有较强的示范推广作用;长期在农技推广一线工作,积极带领当地农民科技致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科技进步上有突出贡献。
8 、在社会工作中,能够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解决社会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得到社区群众和服务群体的普遍认同,且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9 、长期在企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在管理措施和方法上有重大改革和创新,有社会公认的现代化管理理论和措施,有反映其管理思想和经验的论文、综述或著作,管理水平和综合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或在本市创办、经营实业,自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企业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生产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填补国内空白的产品,且产生显著经济效益,近 4 年上缴税收总额居全市同行前列。
10 、在生产建设一线专业技能水平高,有被社会公认的技术,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省级技能比赛第一名等荣誉称号;在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在企业技术革新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或取得重大技术突破。
11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投身抗击疫情一线,作出重大贡献的医务工作者、疾控工作人员、科技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公安民警、应急救援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志愿者等相关工作人员。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一般不参选市拔尖人才,但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专业技术特别拔尖、业绩突出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列为推荐对象。由外地调入我市工作申报拔尖人才的,其在外地获得的荣誉和奖励同等对待。
以上获奖条件,属集体获奖项目的,应为该项目主要完成人,国家级前 5 名,省、市级前 3 名。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记最高一次。
正在主持国家、省级科技攻关项目,年龄 40 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报送程序
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指标,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评审方案,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1 、各县(市、区)的申报人员,经工作单位推荐,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初评,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后,上报推荐人选名单及材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申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初评,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后,一并上报。
2 、市直单位、中央和省(部)驻平单位、市管企业及在平大中专院校的申报人员,由本单位组织初评,经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后,上报推荐人选名单及材料。
四、报送材料
1 、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推荐报告 3 份(正式文件,报告中需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2 、推荐人选公示原件 3 份(加盖公章)。
3 、推荐单位对每位推荐人选的考察材料 3 份(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经历、思想政治表现、近 4 年所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目前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进展情况、有关专家或学术团体的业务评价、单位对推荐人选的评价、不足之处等,篇幅不超过 1500 字。
4 、推荐单位需报送《平顶山市拔尖人才推荐审批表》、《平顶山市拔尖人才推荐人选评审表》、《平顶山市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所有表格登录电子邮箱自行下载( bajianrencaips@126.com ,密码 2666959 )。
5 、推荐人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要求进行整理装订,报送 2 册。证明材料原件按照顺序一同报送,原件验审后退还。
6 、确定初步入围人选名单后,推荐单位按照有关通知,根据推荐人选自身情况,征求公安、信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意见,由相关部门出具无违法乱纪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一并报送。
五、说明及要求
1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2 、坚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对上报人选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照统一标准,认定相关荣誉、成果及奖励等级,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客观,真正把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的,实行审核责任追究制。
3 、各县(市、区)推荐人选应在含有一定致富带富能力,在扶贫攻坚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各单位应注重推荐专业技术过硬,在基层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4 、按照《平顶山市拔尖人才评选管理办法 ( 修订 ) 》(平发〔 2011 〕 21 号)规定,对拔尖人才采取“全出竞进”的动态管理方式,平顶山市第十一批拔尖人才于 2021 年 2 月届满,符合本次推荐条件的,可按通知要求重新参加本次申报,原则、范围、条件、程序均按本通知进行。
报送时间: 2020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15 日
报送地点:新城区行政综合楼 319 房间
联 系 人:孙彦峰
联系电话:2666959
电子版上报邮箱:pdsbjrcps@126.com
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
2020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