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2020〕4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0-0000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通告 | 体裁分类 | 通告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管控市区车辆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划定区域内实施高污染车辆禁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
1.大型车辆。悬挂黄色号牌,车长≥6000 MM或者总质量≥4500 KG的载货汽车、工程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等;
2.柴油载货汽车。悬挂蓝色号牌,车长<6000 MM且总质量<4500 KG的轻型柴油载货汽车;车长≤3500 MM、总质量≤1800 KG的微型柴油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
3.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
4.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的车辆。
二、禁行时段
全天24小时。
三、禁行区域
昆阳大道以西、平安大道(昆阳大道至鹰城大道路段)以南、鹰城大道(平安大道路口至西环路段)以南、西环路(鹰城大道至平安大道路段)以东、平安大道(西环路至龙门大道段)以南、龙门大道(平安大道至建设路段)以东、建设路(龙门大道至凤凰路段)以南、平宝大道(凤凰路至夏店村段)以南、S241时南线(夏店村至滍阳路段)以东、冬勤路以东、长安大道(冬勤路至翠竹路段)以北、湖滨路(翠竹路至四矿路段)以北、四矿路(湖滨路至黄河路段)以西、黄河路(四矿路至昆阳大道段)以北。
除昆阳大道、平安大道(昆阳大道至鹰城大道路段)、鹰城大道、西环路和黄河路(开源路以西路段只允许由西往东行驶)为货运车辆绕行路线外,禁行区域包含其他边界道路。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禁行规定的车辆和驾驶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因企业生产、市民生活需要,确需进入禁行区域行驶的车辆,按规定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入市通行手续,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