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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张建新 河南报业全媒体记者王冰珂 通讯员谢进步
1月6日,记者从平顶山市公共机构节能办获悉,该市1家单位创建为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5家单位创建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9家单位通过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验收。
此前,平顶山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根据《关于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全市各公共机构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
经申报(推荐)、创建、市级初评、省级初验,最终经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复核验收,确定平顶山市叶县昆阳镇中学为能效领跑者,平顶山市卫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市体育村、市妇幼保健院、石龙区机关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区)、河南省工人疗养院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另外,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科技局、市交通局、新华区检察院、卫东区城市管理局、湛河区姚孟办事处、湛河区财政局、高新区遵化镇政府、石龙区财政局9家单位已经通过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验收。
据介绍,为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的引领带动作用,该市将对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监督指导,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