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四项举措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广告市场秩序监管

文号 索引号 00545225x/2021-00010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广告监管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四项举措,加强2021年春节、“两会”期间广告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户外广告督查。2月2日-2月5日,调研员马鸿民带领广告科对郏县、叶县、宝丰、鲁山等各县(市)区户外广告监管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涉及节日的主要商品,如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商品广告进行了重点督查。对消费集中的重点商场、超市进行了走访检查,检查了德信泉、丹尼斯、正安等重点商场超市。同时,结合两会召开,对公益广告宣传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发现户外商品和服务广告比例较低,广告内容规范,广告违法现象较少,户外公益广告宣传深入广泛,墙体广告、灯箱广告、LED大屏广告、站牌广告等随处可见,大体占户外广告的70%以上,尤其疫情防控公益广告比较醒目。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微信图片_20210209114419.jpg

  二是加强广告监测。充分发挥全国互联网、移动、以及平顶山市广告和各县市广告监测平台的作用,全面监测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户外等广告发布情况,违法广告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元月至今,4个平台共监测广告28809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292条次,派发处理292条次,其中立案查处4起。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微信图片_20210209114346.jpg

  三是加强对热点行业的行政指导。紧抓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医疗、美容、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的广告监管。元月份,市局对市民政医院、第一人民医院、博美医疗美容等进行了重点约谈。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微信图片_20210209114124.jpg

  四是澄清家底,加强广告业调查统计工作。结合全国广告业调查统计工作和我市的广告业发展情况,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对辖区广告业经营商户进行统计调查, 对我市16家规上企业、131家规下企业以及9家电视台、报纸等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微信图片_20210209114346.jpg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微信图片_20210209114054.jpg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微信图片_20210209114102.jpg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