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21〕18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1-0001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城市提升六大工程实施方案》已经2021年6月21日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29日平顶山市城市提升六大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安全、整洁、有序、智能”的总方针,以建设“宜居城市、生态城市、精致城市、人文城市、安全韧性城市、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城市更新、生态修复为依托,以城市提升六大工程为抓手,统筹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功能、形象、品质全面改善,推动城市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为平顶山建设全国转型发展示范市、争当中原更加出彩样板区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坚持规划引领,将完善规划体系放在首要位置。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坚持系统治理,按照设计先行、分步推进、总结推广的要求,有序实施专项行动。坚持强化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做到重点突破见成效、立足长远破难题。
2.市级统筹,县级主责。市级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坚持量化标准,定期考核评估,严格奖惩激励;县级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动主体责任,制定方案、实施项目、筹措资金,因地制宜细化工作举措,采取网格化管理、精量化定责、精准化操作工作模式,抓好目标任务落实。
3.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建议,强化问题反馈处置机制,从群众最需要、现实最迫切的突出问题入手,聚焦当前制约城市建设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区分轻重缓急,科学计划、量力而行、有序实施,强化工作成效,不断补齐制约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各类短板。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运用城市体检报告成果,聚焦城市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短板,聚力道路畅通提升、生态水系提升、基础设施提升、夜景亮化提升、北部山体修复提升、城乡协调示范提升六大关键领域,按照“一年打基础、起势头,两年重攻坚、有成效,三年见长效、管长远”的工作思路,力争到2023年,“城市病”得到有效缓解,城市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市容风貌显著改观,人居环境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治理能力长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增强。
“一年打基础、起势头”:2021年,规划体系基本完善,完成中心城区总体设计,理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谋划城市品质提升项目,科学制定滚动计划;重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城市问题,大力整治脏、乱、差、堵等“城市病”,为城市提升三年攻坚行动起好步。
“两年重攻坚、有成效”:2022年,有序推进城市品质提升,针对制约城市发展的短板和弱项,着力补短板、强功能、显特色,加快完善城市各项功能设施,提升城市整体风貌,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取得实质成效。
“三年见长效、管长远”:2023年,对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全面完成城市品质提升阶段性任务,城市环境明显改善,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公共服务能力持续增强,生态修复和特色风貌打造效果显著,城市形象实现大改观。
(二)分项目标。
1.道路畅通提升工程。城市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效率进一步提高,交通拥堵问题得到显著缓解,形成内畅外达的城市道路体系,营造安全、有序、便捷、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2.生态水系提升工程。全面彻底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打通四路水系循环通道,建成“一心(白龟湖)、三脉(沙河、湛河和新建祥云河)、四区(北部矿区、高铁片区、湛南新城和曹镇片区)”的城区水系格局,构建“系统完善、丰枯调剂、循环通畅、多源互补、清水绿岸”的城市循环生态现代水网,最大限度发挥水生态效益。
3.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目标,加快城市更新步伐,优化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基本补齐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短板,进一步完善城市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营造宜居宜业的良好环境。
4.夜景亮化提升工程。初步建成以高层建筑亮化为主体、环境亮化为烘托、兼顾功能与节能、具有一定氛围的城市灯光景观体系,创造舒适安全、富有特色、流光溢彩的夜间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美感及照明水平,打造“山城交映、河湖溢彩、多心璀璨、基底协调”的具有中原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夜景风貌。
5.北部山体修复提升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保持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打造“一屏三山、一带五廊”的生态空间格局,建成全国知名“生态修复旅游”示范区、国内领先资源型城市转型实践成果示范区。
6.城乡协调示范提升工程。城乡统筹度大幅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差距明显缩小,村容村貌发生明显变化,乡村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创建一批彰显传统特色的村庄建设样板,助推乡村振兴。
三、主要任务
(一)道路畅通提升工程。提高路网密度和道路通达性,着力打造内通外达、高效便捷的现代化路网结构,对外融入城际交通体系,实施高速公路出入口区域优化,实现城区15分钟到高速公路入口;对内织密主次干道、微循环、慢行系统,形成道路级配完善、结构合理、密度合理的完整系统。科学制定城市路网提升方案,形成三年滚动项目计划,有序实施城市主次干道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全力疏通梗阻;实施老城区综合交通整治,推进道路交叉口优化改造,加强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检测和维修保养,完善公共交通设施,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安全系数;全面开展停车整治,加快停车场、停车设施建设,完善智慧停车系统,规范城区停车管理,探索停车资源共享,解决停车难和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高标准谋划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湛河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市内五区政府〔管委会〕)
(二)生态水系提升工程。依托我市山水林田湖城市特质和良好基础,按照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原则,紧紧围绕“一心、三脉、四区”的城市水系格局建设,推进实施城区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新建祥云河工程、沙河白龟山水库至石灰厂段治理工程等项目,打通四路水系循环通道,充分发挥水系的自然生态功能,结合人工干预,联合调控、统筹利用地表水、地下水和中水,实现“四面绿水一面川,半城青山半城湖”的美好愿景。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内五区政府(管委会)
(三)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老城区基础设施短板补齐和城市功能优化。城市修补更新方面,重点攻坚集中成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做好养老、托幼、教育、医疗、环卫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智慧化改造,加强片区联通、共建共享;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市容乱象、社区秩序专项整治和街道“U型”空间治理,提升街区功能和综合环境。硬件设施补短板方面,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城市积水点综合治理,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雨污分流、混接错接改造,加强再生水和污泥综合利用;大力实施城镇燃气、热力、供水等老旧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加快集中供气、供热、供水管网向城郊延伸。园林绿化方面,拓展城市生态绿化公共空间,全面推进城市增绿工程,加强城区小游园建设,大力实施城区裸露地段绿化治理,积极推广城市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持续做好社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方面,以城市出入口、城乡接合部、铁路沿线、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区域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落实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考核机制,深入推广“街长”制、“路长”制等管理模式,加强城区扬尘治理,有效提升市容市貌。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着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将物业管理纳入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加强城市河湖生态修复和岸线治理,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引导居民普遍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管理智慧化提升方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谋划实施智慧交通、智慧停车、智慧市政、智慧环卫、智慧窨井盖等智慧化示范项目,逐步实现城市管理事项“一网统管”;持续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健全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和信息收集体系,定期分析评估城市运营状况,查找突出问题,对症下药,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市内五区政府(管委会)
(四)夜景亮化提升工程。坚持“先民生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科学编制《平顶山市城市照明规划》《平顶山市区景观照明修建性详细规划》;按照统一组织、社会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有序推进城市建成区亮化工作。打造城区楼宇、立交桥、城市园林、广场等节点亮化景观,提升整体夜景灯光效果;加快城市主次干道道路照明智能化节能改造,完善背街小巷等区域照明设施,初步建成以高层建筑亮化为主体、环境亮化为烘托、具有一定氛围的城市灯光景观体系;完善城市亮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城市照明监控平台,实行重大节庆日、节假日、平日等分级控制管理,加强城市景观亮化的智慧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美感及照明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塑造城市特色,助推城市夜经济发展。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内五区政府(管委会)
(五)北部山体修复提升工程。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实施北部山体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推进工矿废弃地修复治理,引水上山,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植被,巩固北部山体绿化成果,切实增强北部山体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推进平顶山云顶阅城公园、落凫山矿山艺术公园、大香山文化公园、擂鼓台节点、龙山节点、飞雁湖郊野森林公园、马棚山拓展运动公园、金牛山都市农园、云顶步道等“八园一线”景观打造,组织实施一批景观提升和游园建设项目,完善生态景点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区域生态景观。统筹推进区域土地整理、乡村建设提升、生态产业导入,打造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为加快建设美丽鹰城奠定坚实生态基础。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林业局,宝丰县政府、郏县政府、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城乡协调示范提升工程。以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发挥城乡接合部试点乡镇(街道)示范带动作用,科学编制乡村规划,建立健全乡村规划委员会制度,统筹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完善、人居环境改善。建立乡村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机制,统筹城区及周边区域城乡一体化协同建设,推动教育、医疗、卫生、交通、供电、供水、网络等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实现城乡一体化公共基础服务同源、同管网、同管理、同服务。建立乡村建设长效机制,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全面有效处置。实施农村房屋品质提升行动,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完成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推动文化资源向乡村流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全面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提水平、上台阶。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内五区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平顶山市城市提升六大工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城市提升六大工程,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完善相关制度设计,保障城市环境秩序、管理效能的常态化、长效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各专项工程的牵头单位,要分别与相关责任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各专项工程日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并按照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检查、事后有考核的要求,确定年度工作推进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合力抓、条块结合共同抓、职能部门配合抓、专门机构具体抓的责任体系;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在工作中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有效协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发挥好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作用;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城市提升任务。
(三)强化要素保障。土地保障方面。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应优先落实公共服务设施、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要重点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清理整治,全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腾笼换鸟”,盘活整合有限的土地资源及用地指标,支持民生工程建设。资金保障方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对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设施的投入。优化经营性土地出让的策划、实施和操盘,提升土地价值和效益,经营性土地出让收益要依法依规优先用于征迁、安置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创新多元化资金筹集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片区开发、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专项债政策支持,主动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对接,争取低息年限长的融资贷款;通过公共设施连片共建、互补共享等方式,探索经营性项目配建公共设施或由建设主体承担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义务,实现公共设施规模效益与合理统筹,对资金测算缺口较大的片区改造项目,要用好“加法”“减法”,实现动态平衡。
(四)严格督导考核。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城市提升六大工程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由市政府督查部门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将年度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力、虚报瞒报、进度严重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依法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建立城市提升六大工程考评通报机制,及时通报进度,总结先进经验,激励落后单位,推动各项措施任务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