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人资〔2021〕37号
关于高新区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辖区各参保单位、参保居民: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1〕3号)和《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平医保函〔2021〕29号)等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自愿申请及现场评估验收,现将高新区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1.高新区遵化店镇严村卫生室
2.河南省豫药王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洛叶路口)
3.平顶山市普惠大药房有限公司
以上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局。
公示期 :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5日
举报电话:3986261 3986269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