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9〕10号)要求,我局委托平顶山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对我市钢铁、水泥、焦化3个行业17家企业的能耗指标开展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0375-3501595。
附件:平顶山市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能耗核查情况表
2024年6月12日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9〕10号)要求,我局委托平顶山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对我市钢铁、水泥、焦化3个行业17家企业的能耗指标开展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0375-3501595。
附件:平顶山市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能耗核查情况表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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