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利商品执法检查和争创“无假冒专利商品商场”活动的通知

 

  濮阳市知识产权局

  濮阳市商务局

  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件

  濮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濮阳市公安局

濮知〔2006〕19号

关于开展专利商品执法检查

和争创“无假冒专利商品商场”活动的

通  知

各商品流通企业:

  为规范专利商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冒充专利等侵权违法行为,营造“尊重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的要求,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决定在市区商品流通企业联合开展专利商品执法检查和争创“无假冒专利商品商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区范围内从事商品批发、零售的商业企业所销售的标有专利标记的商品。

  二、检查内容

  专利商品权属、产地、标记及法律状态。

  三、执法检查程序

  1、自查:组织商品流通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对标有专利标记的,如商品、商品包装或其宣传等资料上标有“专利”、“发明”等字样的商品,都要认真登记,详细填写“标注专利标记商品统计表”,并于10月20日前报市知识产权局。

  2、反馈:市知识产权局对经营企业所报专利商品的法律状态等事项进行检索,并将检索结果反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有关企业对照反馈结果进行整改,杜绝假冒、冒充专利商品在本企业销售。

  3、抽查:11月6日-11月16日,对流通领域经营商品进行抽查,对抽查中仍在销售假冒、冒充专利商品的责任单位将在有关媒体曝光并追究责任。

  四、开展争创活动

  以本次专利商品执法检查为基础,在市区各大、中型商场(超市)开展争创“无假冒专利商品商场”活动,通过企业申报、组织评审、考察、认定、公告等环节的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商业企业颁发“濮阳市无假冒专利商品商场”标牌和证书。具体认定工作按照《濮阳市无假冒专利商品商场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本次专利商品执法检查和争创“无假冒专利商品商场”活动各项工作。
  
  附件:濮阳市商品流通企业标注专利标识商品登记表

  联系单位:濮阳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科
  联系人:温九真
  电话:8910665  8910667(传真)
  网址:www.pysipo.gov.cn
  地址:人民路市政协后院

                           市知识产权局     市商务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公安局

                      二OO六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濮阳市商品流通企业标注专利标识商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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