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科〔 2009 〕22 号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濮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
通 知
各县(区)科技局、发改委、环保局,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濮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节能减排科技工程的顺利实施,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决定联合开展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示范企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方式。各县(区)科技局、发改委、环保局等主管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上报;中央、省驻濮企业、市直企业直接申报到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统一受理、评审。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濮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濮科〔2009〕23号)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将申报书及相关文字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于2009年4月20日前报市科技局社发科。
联系人:王剑华
电 话:6666352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科技 节能减排 示范企业 通知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6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