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查新工作的通知

 

濮科〔2009〕95号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科技查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科技部《科技查新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特启动我市科技查新工作。

科技查新工作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科技研发、应用、管理和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科技查新工作广泛应用在科研项目立项评审、重大课题论证、成果鉴定、评估及申报奖励、专利申请、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引导科研方向和科技创新,避免重复研究和人力、物力与财力浪费,保障科技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科技管理水平。

目前,濮阳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已经具备提供科技查新服务的基本条件。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决定委托市科技情报研究所组织开展查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11月1日起,濮阳市辖区的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机构申报濮阳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市级科技成果鉴定、奖励等,应事先到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进行科技查新,取得查新报告。

二、提倡并鼓励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机构在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创新活动中进行科技查新,避免重复研究和浪费。建议有关管理部门在各类科技奖励评审和决策前,进行科技查新,保障评审结果的科学公正性和决策的可行性。

三、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要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查新工作,热情受理查新业务,及时提供查新报告,确保科技查新结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四、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要坚持服务至上的宗旨,2009年原则上按省级查新机构收费标准50%执行。2010年起,收费标准按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复执行。

联 系 人:王少斐  苏海鹏  王文新

联系电话:0393-6666221,6666222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科技  查新  通知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22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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