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科〔2009〕84号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报送2009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濮阳市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濮职改办[2009]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09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参见濮人[2008]99号文件和豫人职[2008]21号文件《河南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二)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参见濮人[2008]100号文件和豫人职[2008]22号文件《河南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建设、交通、林业、机械、电气、环保、矿山等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参见“河南职称网”中“申报评审条件”栏目相关条件。
二、申报专业及呈报材料
(一)申报专业
1、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按下列19个专业填报:城建、环保、水利、林业、建材、矿山、地质、机械、电气、电子、技术监督、化工、轻工、纺织、交通、冶金、医药管理、计算机、广电。
2、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按下列11个专业填报:水利、纺织、轻工、建材、化工、医药管理、地质、冶金、电子、技术监督、知识产权。
3、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按照下列17个专业填报:建设、环保、水利、林业、建材、矿山、地质、机械、电气、电子、技术监督、化工、轻工、纺织、交通、冶金、医药管理。
(二)报送材料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报送2009年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和市职改办《濮阳市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要求报送:
1、经市职改办审查合格的《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一式2份,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份。
2、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1份,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评审材料1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
3、个人和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4、《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5、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以及同内容的电子文本,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一式35份(参加答辩人员45份),申报中级一式25份(参加答辩人员35份)。
6、原《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无此表者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
7、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9、《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档案》原件(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10、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要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同行专家认定评价材料,科研计划项目或工程项目立项文件及组织实施所签订的合同书、验收文件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取得时间截止到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12、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人员鉴定1篇,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参加答辩人员指定的鉴定论文用A4纸复印1式5份。
13、破格申报的须由单位对照标准条件分款写出破格报告,经县(区)职改办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破格报告打印1份。任职年限破格人员,须提交单位反映申报人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并提供推荐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14、参加答辩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15、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和民主推荐结果。
16、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原件。
(2)非国有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17、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三、报送材料时间
教授级高工、高级工程师:2009年9月11日—19日
工程系列中级:2009年9月11日—10月23日
四、有关职称政策
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期、年度考核、申报学历、任职年限、破格申报、转评申报、一步到位申报、答辩等问题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豫人社[2009]271号)文件执行。
五、几点要求
(一)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经市职改办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及逾期报送的材料不予接收。材料以县(区)和市直主管部门为单位集中按时报送,分散、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用钢笔书写,《评审简表》用A3纸打印。
(三)申报人员《资格审查表》分专业进行打印。
(四)凡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或破格申报人员均需参加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须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未按要求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按时足额交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六)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按类分装,《评审表》、《评审简表》、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或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年度考核表或考核档案、参加答辩人员的业务自传及指定鉴定论文复印件(高级和教授级)等集中装袋;论文、论著及相关材料统一整理分装(按评审简表填写顺序排列);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集中一起(按评审简表填写顺序排列)。
(七)报送材料地点: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七楼702房
联系电话:0393-6666353
联 系 人:李海军 马作胜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职务 工程系列 评审 通知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09年9月11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