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文件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豫科高[2010]25号             

关于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

 

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各有关县(市)科技局、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作的组织实施,增强我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现将科技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10〕67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等三类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可在河南科技网(www.hnkjt.gov.cn)、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www.hncz.gov.cn)下载。

 

二、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推荐工作顺利完成。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项目的受理、审查、推荐等工作,同级财政部门参与项目的组织工作。省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

 

三、具体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二)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各省辖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应先行进行评审立项,初创期项目立项金额不低于20万元,成长期项目立项金额不低于3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立项文件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省财政厅企业处各一份。

 

(三)申报材料要求书籍式装订,书脊必须标注项目名称、完成单位。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提交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一式四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一式四份。申报材料报送省科技厅材料受理地点。

 

(四)各地科技、财政部门需联合出具推荐文件,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推荐汇总表作为附件(需加盖公章),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省财政厅企业处各一份,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省创新基金工作邮箱和省财政厅企业处邮箱。

 

受理时间:2011年1月4—5日。

 

省科技厅材料受理地点:郑州市政六街3号2号楼8楼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刘云霞    0371-65958691

 

        省财政厅企业处 耿风令    0371-65808051

 

省创新基金工作信箱:hnscxzj@126.com

 

省财政厅企业处信箱:cztqyc2010@126.com

 

附件1:《关于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新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3:2011年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4:2011年引导基金风险补助项目汇总表

 

附件5:2011年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汇总表

 

附件6: 2011年引导基金阶段参股项目汇总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