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濮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督检查范围
    本年度监督检查上年度所有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监督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项目负责人简要汇报、查阅账簿、查阅有关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
    三、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1、监督检查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
    2、项目建设和运营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
    3、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要求;
    5、财政资金和其他渠道来源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6、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四、监督检查工作的步骤和方法
    此项监督检查工作从每年8月1日起至当年10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1、清理自查阶段(截至每年8月10日)
    各相关单位收到方案后要及时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查摆存在的问题,评估资金使用的成效,填报濮阳市科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和绩效情况表,和所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一并于8 月10日前报濮阳市科技局。
    2、监督检查阶段(每年8月11日至9月30日)
    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财政局共同负责,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依法依纪进行监督检查。
    3、整改总结阶段(每年10月1日至31日)
    各相关单位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上报检查组。在监督检查中,要加强分析研究,努力发掘、总结资金使用管理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实际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五、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1、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成立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裴建红 市纪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曹业贤 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成员:李海军 市科技局机关总支专职副书记
          王爱军 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任超群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熊延铭 市科技局发展计划与财务科科长
          孟令涛 市监察局驻市科技局监察室主任
          庞奉森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副主任科员
          吉晓茹 市科技局发展计划与财务科副主任科员 
    检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海军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
    2、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必须把查找并解决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基本职责,坚持边查、边研究、边治理,把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加强监督与促进工作紧密结合。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能自行整改纠正的要立即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3、严肃执纪,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填报相关材料,紧密配合。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及时纠正。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为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提供有力保证。

附件:
    1.濮阳市科技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表 
    2.项目实施情况综述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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