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科〔2007〕71号
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科技大会精神,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国科发政字〔2006〕110号)中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河南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将《河南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科技厅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省总工会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中小企业服务局
省知识产权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