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工业类科技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濮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根据《濮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濮科[2008]110号)的有关规定,拟对2011年实施的工业类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列入濮阳市2011年科技发展计划的项目,包括重大、重点和普通项目。
二、验收方式:科技项目验收分为现场验收和书面验收二种方式。
1、2011年完成的重点及重点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附件2),需报送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并组织现场验收;
2、2011年完成的普通科技计划项目(附件3),需报送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并组织书面验收;
3、2011年立项且未完成的项目(附件4)需填写项目进展情况报表。
三、验收注意事项: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已签订的濮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认真完善验收材料,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汇报项目有关情况。以下情况将不予通过验收:
1、项目验收材料过于简单。项目验收报告应包括:实际完成情况及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对照项目合同书内容逐项说明)、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产生经济效益(包括:项目完成后新增产值、新增销售收入、新增税金,新增利润,带动产业投资等),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项目任务执行和完成情况等方面。
2、项目技术指标、经济指标与项目合同差别巨大。
3、项目经费管理混乱或财务备查账簿不全。
4、验收材料不全或附件证明材料不完整。
5、项目延期需提交延期申请,否则将不予通过验收。
四、报送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濮阳市工业类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须知》(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验收材料,经县、区科技局审核后,将纸质材料(一套)及电子文档于11月20日前报送到市科技局高新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电子信箱地址:pykj6666211@163.com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