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推荐201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推荐201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201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2013年河南省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工作正式启动,为贯彻落实好省科技厅《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河南省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推荐范围是:技术开发类项目(含重大工程、科学技术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社会公益类项目(含科普项目)、技术发明类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含科学专著)和软科学类项目,各类项目的具体内涵见《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范围》。

2.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推荐各类一、二、三等奖候选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见《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推荐条件》。

3.项目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已经过实施应用。

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和社会公益类项目的整体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1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且至今仍在应用,并产生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公开发表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1年1月1日以前已公开发表),但最长不超过10年(即2003年1月1日以后公开发表),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

软科学类项目的研究成果已影响和进入省委、省政府职能部门以上单位的决策,推广应用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1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且至今仍在应用,并产生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已完成审批手续。

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和产品、医疗器械、农药、化肥、兽药、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批准证明),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1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5.重大工程项目,已完成整体验收。

重大工程项目(含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及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11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与工程相关的单项技术成果也必须在整体工程验收2年后方可推荐。

6.项目如曾列入省级及以上计划的,应当在项目整体完成验收(结题)后推荐,并提供正规的验收(结题)证书或报告。

7.2012年度经评审未授奖(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2013年度不能以此项目科技创新内容(主要科技创新、主要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主要创新点等)再次被推荐为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

8.主要工作在国外完成的项目不得推荐参评省科技进步奖,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推荐项目的支撑材料。

9.河南省科技进步奖不受理涉密项目,推荐材料不得填写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10.候选项目应在推荐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二、项目完成人要求

1.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对项目的主要科技创新、主要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主要创新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或是在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产业化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的完成人。

2.对项目完成人数量实行限额。一等奖候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数量不超过15人,二等奖不超过10人,三等奖不超过7人。

3.技术发明类项目前3位主要完成人必须是已授权知识产权的持有人(当该知识产权持有人少于3人时除外);自然科学类项目的所有完成人必须是提交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

4.项目主要完成人禁止重复申报。一等奖候选项目排名前7位、二等奖排名前5位、三等奖排名前3位的完成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请奖项目,且投入本项目的工作量应占本人同期工作量的50%以上(要在介绍本人贡献时说明)。

三、项目完成单位要求

1.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是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完成单位。除软科学项目外,各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作为省科技进步奖的完成单位。

2.对项目完成单位数量实行限额。一等奖候选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10个,二等奖不超过7个,三等奖不超过5个。

四、时间要求

参加遴选推荐项目材料一式一份(包括推荐书及附件,不要过度包装)请于4月30日18:00前报送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开发与成果科,逾期不再受理。

五、项目申报遴选推荐程序

1、申报2013年度河南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在濮阳科技之窗网站上下载《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2013年版,以下简称推荐书),并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填写,同时提供所要求的附件材料(填写要求见附件)。

2、市科技局按照省科技厅《关于201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豫科〔2013〕46号)、《201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评审工作方案》和《2013 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成立遴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科技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局长担任,成员由成果科长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确定推荐项目。

3、对通过遴选的项目在濮阳科技之窗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4、对通过公示(或异议已解决)的项目,市科技局将通知项目主要完成人正式填报《推荐书》,于5月31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并上传电子文档。正式材料一式三份(填写装订要求见附件三)。

六、地址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开发与成果科:市政府综合办公楼八楼。

联系人:崔发奎、惠海山

联系电话:0393-6666612 

工作网:河南科技网(http://www.hnkjt.gov.cn)

河南科技奖励工作网(http://www.hnkjt.gov.cn)

濮阳科技之窗网(http://www.pykj.gov.cn)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一:省科技厅《关于201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豫科〔2013〕46号)

附件二:《201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评审工作方案》

附件三:《2013 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手册》

附件四:2013 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主要科技创新和完成人员贡献编写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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