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会员单位的通知

 

关于征集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会员单位的通知

 

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于1993年经河南省民政厅批复设立,业务主管部门为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协会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工作衔接,按照社团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进行换届。现面向全省征集企业会员单位,有关要求如下:

一、会员条件

(一)省内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字[2008]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的河南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

(三)拟入会企业自愿参加,热心于协会工作。

二、有关要求

(一)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是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协会工作也是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中一项重要工作。望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充分发动,认真做好落实。

(二)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辖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后备企业,按自愿原则填写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会员单位入会申请表(附件2),并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汇总后将有关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版于7月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

附件:

1.河南省推荐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会员单位汇总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会员入会须知

2.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会员单位入会申请表

3、推荐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会员单位汇总表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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