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豫发〔2013〕7号)精神,加快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步伐,经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会商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望各部门高度重视,以高新技术后备企业为重点,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各地科技部门于10月23日(周三)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和推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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