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管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科技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209号)第十五条,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市科技局依法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市管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接受2013年度检查。现将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检的范围与时间
年检范围:2013年12月31日前,在市科技局备案的市管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截至2014年3月31日,成立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参加当年的年检,一并参加下一年度的年检)。
年检时间:2014年2月20日—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年检材料。
二、 年检的主要内容
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备案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管理、纳税等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www.pykj.gov.cn上下载)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邮件至6666209@163.com。
(二)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一份。
(三)2013年度工作总结和2014年度工作计划一式一份。工作总结包括:本单位2013年度业务活动、财务管理、机构、人员变动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工作计划主要包括2014年拟开展的重大业务活动等内容。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五)科技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年检的方式与程序
首先,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搞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如实填报《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其次,按照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市科技局审查出具年检初审意见。
五、年检结论及要求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河南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及有关规定,要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2个月。整改期结束,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向市科技局报送整改报告一份(盖单位公章),市科技局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意见。对2013年度经营与研发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直至撤销,在濮阳日报予以公告。
联系地址:市政府综合办公楼705室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6666209
附件:濮阳市市管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濮阳市市管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 |
01 | 濮阳市中原肛肠器械研究所 | 唐合堂 |
02 | 濮阳市气管炎哮喘研究院 | 张 轶 |
03 | 濮阳绿葳高新林业果树研究所 | 刘庆岭 |
04 | 濮阳市路氏中医药研究所 | 路良宇 |
05 | 濮阳市广源蜂业研究所 | 雷献省 |
06 | 濮阳市康达皮肤防治研究所 | 陈继忠 |
07 | 濮阳市食用菌研究所 | 王建军 |
08 | 中原锐科石化工程技术研究所 | 张瀚元 |
09 | 濮阳市创新园林研究所 | 王晓军 |
10 | 濮阳市炎黄麦杆艺术研究所 | 刘丽敏 |
11 | 濮阳市德成皮肤病研究所 | 高伟东 |
12 | 濮阳市中原蜜蜂研究所 | 郭相广 |
13 | 濮阳市智诚知识产权事物中心 | 张建军 |
14 | 濮阳市红十字青少年近视弱视研究所 | 臧晓萍 |
15 | 濮阳市康新园蜂产品研究所 | 刘新坡 |
16 | 濮阳市鲁豫长寿酒研究所 | 鲁延军 |
17 | 濮阳肿瘤研究所 | 楚文勤 |
18 | 濮阳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 关永洁 |
19 | 濮阳市中原农村实用技术研究所 | 翟庆军 |
20 | 濮阳市北方野生观赏植物科学研究所 | 岳彩伟 |
21 | 濮阳市巨烽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研究所 | 高海华 |
22 | 濮阳市神经病学研究所 | 牛好敏 |
23 | 濮阳市兴豫水产科学研究所 | 李文学 |
24 | 濮阳市皮肤性病研究所 | 梁爱芳 |
25 | 濮阳市登高交通科学研究所 | 范登高 |
26 | 濮阳龙都少年科学院 | 田青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