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卫生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人类遗传资源是研究生命规律,开展医学科学研究,控制重大疾病,推动新药创新,提升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资源。为摸清我市人类遗传资源工作现状,更好的保护和利用人类遗传资源,进一步加强我市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根据科技部、卫生部共同制定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开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调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我市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凡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及其产物的器官、组织、细胞、血液、制备物、重组脱氧核糖核酸构建体等及其产生的信息资料)的国际合作项目,我市中方合作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中央所属单位按隶属关系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向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签约。
(二)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企业对人类遗传资源保护的认识,确保其在开展相关国际合作项目时能严格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杜绝人类遗传资源违法违规出境。
(三)对于未经审批的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立即停止实施,并按有关规定补办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实施;对于未通过审批的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实施。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经过审批后,如变更项目实施方案、单位等,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重新实施。
(四)对于已经审批的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和范围加强监督和检查。
(五)各有关单位应依法加强对所辖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等机构人类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尽快清理整顿所有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开展人类遗传资源研究及管理基本情况调查的内容
(一)请各县(区)科技局、卫生局,市直有关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业等填报《人类遗传资源研究及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
(二)请各县(区)科技局、卫生局,市直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系统)人类遗传资源研究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填写《人类遗传资源研究及管理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2)和《人类遗传资源研究及管理调查总结报告》(附件3)。
三、填报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调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高质量完成调查工作任务,并按时间要求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二)调查内容凡涉及医院、医疗卫生机构的由市卫生局和各县(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填报,凡涉及企业及科研院所的由市科技局和各县(区)科技局负责组织填报。
(三)本次涉及开展人类遗传资源工作濮阳市境内的企业、医院、科研院所及医疗卫生机构均为调查对象。
(四)请各有关单位于2014年5月10日前将《人类遗传资源研究及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人类遗传资源研究及管理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及管理总结报告》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濮阳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kj6666352@163.com。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报送至濮阳市卫生局科技教育科,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wsjkjk@163.com。
联 系 人:李世想 杨银堂
联系电话:6666352 6661561
附件:1.《人类遗传资源研究及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濮阳市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