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厅《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豫科〔2014〕66号)要求,我市决定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各县(区)要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责任制,落实备案工作职责,明确备案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请各单位将备案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见附件1)于6月30日前报市科技局高新科。
二、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时限程序。要广泛宣传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所辖区域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积极性,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和指导。指导全省产业集聚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开展备案工作。今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将定于7-9三个月集中开展,各县区科技部门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组织开展工作。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9月30日前统一提交。
三、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导检查。按照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目标,全市准备今年备案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请各县区按照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进行安排,市科技局将对各单位的备案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和督导检查。
市科技局高新科 郭向东 赵艳超 0393-6666211
系统技术支持 张德杨 0371-65968626
工作邮箱:hnscxzj@126.com
备案交流QQ群:257506716 13120534
附件1: 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责任人名单报送表
附件2: 201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