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疗卫生项目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严肃鉴定程序,保证鉴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经局领导研究,现就有关鉴定事宜通知如下:
1、2014年医疗卫生项目科技成果鉴定继续采用集中受理、集中鉴定的方式进行。
2、鉴定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2015年1月31日,逾期按2015年项目进行鉴定。
3、需鉴定的医疗卫生项目不再进行专家函审,一律由市科技局聘请专家以会议形式进行鉴定。确需函审的项目须经市科技局批准同意,否则专家出具的函审意见无效。
4、鉴定材料请严格按照“濮阳市医疗卫生科技成果鉴定申请须知”要求进行整理,“濮阳市医疗卫生科技成果鉴定申请须知”及鉴定所需表格请从濮阳科技之窗网站(www.pykj.gov.cn)下载,不得自行设计或沿用旧表格。
濮阳市科技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