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暂停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 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01-05 濮阳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2014年11月1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自2015年1月1日起在我市城市规划区暂停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4日 标签: 上一篇:河南省财政厅_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河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下一篇: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