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级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的通知

豫科条〔2015〕2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各省属科研单位:
  为充分发挥河南省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条件专项”)使用效益,加强科技基础建设的统筹规划,进一步改善科研单位科技条件,提升科研单位发展实力和持续创新能力。按照我省科技创新总体部署和年度预算安排,现组织2015年度条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支持对象
  (一)基础条件建设。
  1、重点支持:房屋修缮、仪器设备购置、共享平台的软硬件购置、升级改造及运行维护等。
  2、支持对象:省科技厅归口预算管理的省属公益类科研单位和市县财政供给的科研事业单位。
  (二)自然种质资源库建设。
  1、重点支持:农作物、水产、林木、微生物菌种和水质资源保护等种质资源库建设。
  2、支持对象:省属科研单位。
  (三)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
  1、重点支持:引进人才的科研项目启动、生活补助和一次性安家补助等。
  2、支持对象: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省属科研单位。
  (四)科研单位绩效奖励。
  1、重点考核:主要对上年度研发投入、研发产出、人才队伍建设、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技术成果转化和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绩效考核。
  2、支持对象:转制科研院所和科研基地入驻单位
  二、申报要求
  (一)基础条件建设、自然种质资源库建设专项资金。
  1、申报单位科研能力较强、科研成绩突出、管理规范,具备较好的组织实施条件和能力;
  2、申报金额应按照实际需求据实填报,并按要求细化预算支出;
  3、申报项目具有明确的绩效目标;
  4、申报项目应纳入2014-2016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规划。
  (二)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
  1、单位引进的人才应为国家认可的博士研究生;
  2、单位与引进的人才签订五年以上的用人协议,且协议正在执行过程中;
  3、单位引进的人才在申报本专项以前未获得相关财政补助经费。
  三、申报材料
  (一)基础条件建设、自然种质资源库建设。填报《河南省省级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申报书》(附件1)。同时市县财政供给的科研事业单位要提供法人证书、当地编办对本单位的批复文件和当地财政支持本项目的拨款文件或凭单(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填报《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申报表》(附件2),并附相关附件。
  (三)科研单位绩效奖励。撰写2014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受理
  各单位须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其中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省属科研单位直接报送,市县财政供给的科研事业单位由市县科技局汇总报送。
  受理时间:9月8日
  受理地点:郑州市政六街3号(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2号楼8楼
  联系方式:
  刘小可:0371-65955668
  王  娜:0371-65957341
  

  附件:1、河南省省级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申报书
     2、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申报表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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