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实施“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推进创新型河南建设,根据《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11-2020)实施方案》(豫科〔2011〕117号)和《“中原学者”遴选及管理办法》(豫科〔2011〕118号)等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中原学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中原学者”的申报须符合《“中原学者”遴选及管理办法》(可从河南科技网下载http://www.hnkjt.gov.cn)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中原学者”的申报需提交《中原学者申请书》,内容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
2.身份证复印件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3.科技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复印件;推广应用证明;
4.已授权知识产权复印件及实施证明;其它公认的创造性成果或成绩,应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提供体现申请者创新性贡献和学术成绩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发表在JCR分区在一、二、三区的论文复印件,同时提供检索证明。提供第一主编著作首页(封面)、版权页复印件。论文、专著被评价的情况,应提供学术性质的评价材料复印件;
6.在国内、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近5年来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省直主管部门或科技主管部门推荐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中原学者申请书》一式20份,附件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Word 格式)。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5年10月16日。
申报材料报送到河南省科技厅省院士工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省科技信息大厦2411房间(450008)。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许然 肖宜奇
电 话:0371-86561625;0371-86232655
E-mail:hnsysgzb@163.com
附件:2016年度“中原学者”申请书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