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濮阳市科技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按照省厅《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豫科〔2015〕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情况通报:

  截止11月5日,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情况如下表

县区

入库数

A类

目标

完成

B类

C类

未提交

华龙区

81

39

50

78%

10

45

27

范县

38

12

30

40%

4

4

18

南乐县

74

47

30

157%

15

4

7

濮阳县

31

12

30

33%

1

2

16

清丰县

37

20

30

67%

8

2

7

台前县

56

7

30

23%

7

1

41

开发区

45

26

50

22%

1

5

13

孵化器

16

7

20

33%

2

0

6

合  计

378

170

270

/

48

63

135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中常见问题

  1.企业信息填写不完整,数据计算有误,附件材料上传不全;
  2.基本信息中,存在所在省级以上高新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选择错误;存在是否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选择错误;
  3.企业主体必须为企业法人,须和附件中的营业执照进行核对。非企业法人,如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予以确认;
  4.财务概况中,注册资本、财务概况相关经济指标单位为万元、万美元,存在部分企业按单位为元填数据的情况;存在企业研发费用占比计算错误或不足2%的情况;存在部分经济指标与附件提供的财务报表不一致的情况;
  5.人员状况中,存在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总数不足20%。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的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数据监测,建立运行分析、统计发布制度,动态监测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2015年备案的主要工作面向为B类企业升级和未提交企业,请各县区科技局积极帮助企业填报信息。
  2. 孵化器内企业进行筛查,符合条件的全部备案。
  3.今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分两批提交, 11月30日前汇总提交。市科技局将备案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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