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科[2016]10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规范性制定计划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濮政法[2016]2号)要求,现将我局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结合工作实际,认为需要在2016年以市政府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应填写《濮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申报表》(附件1);需提请市政府制定规章计划项目的,请填写《濮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规章制定项目申报表》(附件2)。2015年,新修订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已获准开展地方立法工作。
二、报送原则
(一)坚持法制统一和体现地方特色。确定计划项目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为依据,着重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围绕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政府职能转变等重点工作报送计划项目。选定的项目既要有现实需要,又要具备成熟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请立项:
1、国家、省已有详尽规定,无须重复行文的;
2、属于部门系统内部事务的;
3、改革实践不成熟,各有关方面的分歧意见较大,国家、省对有关重大问题尚无明确意见的。
三、报送时间
2016年2月19日前,将《濮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濮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规章制定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送政策法规科。逾期不予受理。
Mail:6666209@163.com
联系电话:6666209
附件:1、濮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申报表
2、濮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规章制定项目申报表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