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濮科〔2016〕15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文件精神,落实《濮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濮科[2010]3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根据省科技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豫科[2016]50),结合我市实际,对2015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进行认定。现对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研究开发项目认定范围
  本次认定的研究开发项目,仅限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2015年度市本级和企业自主立项实施的项目。
研究开发项目认定范围:
  (一)以下两类研究开发项目需报送省科技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国税和地税管理部门进行认定:
  1、集团公司跨省辖市集中研究开发费用的项目;
  2、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抵扣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指单个项目)以上的项目。
  (二)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申请加计扣除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含1000万元,指单个项目),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国税局和地税局进行认定。

  二、研究开发项目认定的内容
  (一)研究开发项目是否属于《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认定管理实施意见》(豫科[2009]101号)和《濮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濮科[2010]35号)规定的范围和内容;
  (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事项。

  三、研究开发项目认定程序
  (一)需参加省级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的程序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第3条规定进行。
  (二)需参加市级研究开发项目认定的程序
  1、企业自主申请。企业对研究开发项目是否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认定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科〔2009〕101号)(简称实施意见)、《濮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濮科[2010]35号)等文件规定的税前扣除政策做出初步判断,如认为符合政策,需要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组织认定的,填报濮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认定申请书,将认定材料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进行资格与形式审查。
  2、组织专家认定。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国税局和地税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进行认定,现场反馈认定意见,无异议后,填写濮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认定意见书(按照单个项目填写),认定结果以文件形式及时发布。

  四、报送材料
  (一)需参加省级鉴定的研究开发项目,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第4条规定进行,纸质材料一式7份,申请单位单独建1个文件夹(文字和表格材料使用word文档,原件发扫描件),发送电子版。
  报送材料时间:2016年4月8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需参加市级认定的研究开发项目,报送如下材料:
  1、 濮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认定申请书与濮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书(单个项目);
  2、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汇总表与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3、濮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认定意见书;
  4、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市本级科技发展创新计划、科技计划立项的文件(验原件),或由企业法人签署研究开发项目自主立项实施的文件(原件);
  5、分项目提供《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结题(或执行)情况报告》、效用情况说明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自主知识产权证明、阶段科技成果、工艺新产品设计图纸等。
  以上五类材料要求使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书,报送纸质材料一式5套,申请单位单独建1个文件夹(文字和表格材料使用word文档,原件发扫描件),发送电子版。
  报送材料时间:2016年4月22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鉴定只是对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是否属于规定的研发活动范围和内容出具技术鉴定意见。主管税务机关仍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内容及程序要求,及时受理企业申报资料,认真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确认备案工作。为更好地为企业搞好服务,2015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实行一次性申报与认定。
  (二)各县(区)科技、财政、国税、地税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强化服务意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准确到位,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联系电话:6666209
  Email: 6666209@163.com
  联系地址:市政府综合办公楼705室政策法规科

附件:
  1、濮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认定申请书
  2、濮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书
  3、   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汇总表
  4、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5、濮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认定意见书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濮阳市财政局
                    濮阳市国家税务局 濮阳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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