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委、价格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27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度收费统计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直各有关收费单位请于5月31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科)、市非税局(征管科)报送2015年度收费情况报表(附件1、2、3,自行下载)。报表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各县(区)发展改革委、价格办要利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于6月10日前将2015年度收费统计情况上报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科)。
附件:1. 2015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
2. 201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
(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 联系电话:4434543)
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附:收费情况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