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市科技局有关科室: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7年度集中申报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科技攻关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地市创新引导计划(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项目)、技术转移引导计划(科技开放合作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科技攻关计划支持对象为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以及各类国家级研发平台(包括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为10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即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018年12月。
1、农业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15项;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3项;涉农院校各3项。
2、工业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10项;市属专科类院校各3项。
3、国际科技合作类科技攻关计划项目5项;高校各10项。
3、社会发展领域每个单位申报的项目之间研究内容不允许雷同。
(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软科学研究计划支持对象为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重点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一般为8万元,一般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一般为3万元。重大、重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即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18年12月。一般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即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17年12月。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项。
(三)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项目
科普传播工程项目支持对象为市属及以上农、林、水等涉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为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年。
项目申报要以乡(镇),涉农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为主体联合进行。乡(镇)政府提出技术需求,同技术承担单位开展技术对接,对接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共同填报“河南省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工程项目申请书”。
(四)科技开放合作项目
科技开放合作项目主要支持:一是我省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开展的科技研发、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二是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的科技研发项目。
对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类项目优先支持。对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对企业单位承担的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即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018年12月)。
(五)产学研合作项目
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对象为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不含转制科研院所)和其它事业单位。一般项目申请财政支持经费不得高于50万,重点项目申请财政支持经费不得高于200万。项目应在实施期内,且预期两年内完成(2018年12月前完成)。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由系统打印生成(一式三份)。
(二)预算申报。申请省科技经费补助的,通过河南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服务平台(经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进入或通过网址http://app.hnkjt.gov.cn/进入)填报项目预算书。对于未按要求填报预算的项目,省财政不予以经费资助;网上填报预算时,应在所申报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范围内填报;实施周期超过一年的必须根据其项目实施计划填写分年度项目预算。纸质材料暂不打印。
(三)材料报送。各单位按照计划类别和项目所属领域分别报送。
高新科负责审查推荐工业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农村科负责审查推荐农业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社发科负责审查推荐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产学研科负责审查推荐国际科技合作类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科技开放合作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
政法科负责审查推荐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项目;
计财科负责各类计划项目审核,并汇总上报。
四、申报时间
2016年6月7日前,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归口业务科室;2016年6月13日前,各业务科室将推荐的项目汇总表报送计财科。
五、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技局联系人:发展计划与财务科 李海军 6666210
市财政局联系人:教科文科 季玉芬 6666737
相关附件: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rar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