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首批河南省重点鼓励采购使用省内

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首批河南省重点鼓励采购使用省内工业产品的通知》(豫工信明电〔2016〕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工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辖区内相关企业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汇总上报。有关市直企业对照条件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务于6月3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至市工信委运行局。

 

联系人:孙瑞锋    电话:6666085

电子信箱:pyyunxing@163.com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首批河南省重点鼓励采购使用省内工业产品的通知

 

 

2016年6月2日

豫工信明电〔2016〕22号-关于报送首批河南省重点鼓励采购使用省内工业产品的通知.doc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