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持续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

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绘制了全国“两化”融合数据地图,全面剖析了全国、各省市及重点行业“两化”融合发展现状、发展重点、价值成效、特征与模式及发展趋势。为持续深入推动数据地图推广应用,量化引导全国“两化”深度融合推进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常态化开展“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周期性组织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于每年6月30日前,组织辖区内企业完成“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工作(各地参评企业数量见附件1)。具体方式:参评企业登录“河南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henanpg.cspiii.com),注册、填写企业“两化”融合评估问卷,往年已参评企业不再重复参评。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一年内组织多次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

二、认真学习研究2015年全国“两化”融合发展数据地图(http://cspiii.com/),结合实际情况,形成本地“两化”融合数据地图,组织开展数据地图应用推广工作,推动形成以数据为核心的精准施策新模式。鼓励各单位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两化”融合评估诊断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并将评估诊断结果与优惠政策支持、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等相结合。

   三、调动和激发对标企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加快形成市场化的信息化企业诊断咨询服务机制。鼓励企业依托平台常态化开展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找准“两化”融合发展重点和方向,明确融合需求和路径,切实推动转型升级和新型能力培育。

  四、每年11月10日前,形成本地“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报告报送我委(产业融合办公室)。主要内容包括本地“两化”融合数据地图及应用推广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等。

  五、请各地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工作联系人报送我委(见附件2)。我委将对各地“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进行持续跟踪和定期通报。

  六、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产业融合办公室:

白 平 0371-65509837 

李 洋 0371-65509946

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河南省分平台:

王其富 0371—63296259

 

附件:1.“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参评企业数量分

配表    

      2.“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地方联系人表

        

 

 

                       2016年5月10日

“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

参评企业数量分配表

辖区   参评企业数量(个)辖区参评企业数量(个)

郑州100信阳40

开封40周口50

洛阳80驻马店40

平顶山50济源40

安阳50巩义20

鹤壁40兰考10

新乡50汝州10

焦作50滑县10

濮阳40长垣10

许昌50邓州10

漯河40永城10

三门峡40固始10

南阳50鹿邑10

商丘40新蔡10


豫工信办产融〔2016〕78号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对标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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