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举办2016年第一期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工科函〔2016〕324号)安排,经研究,我委决定组织参加8月23日工信部科技司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的2016年第一期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分管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各有关单位负责人。
(二)河南省2016年全国“质量标杆”、省级“质量标杆”企业代表;有意创建国家及省级“质量标杆”企业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内容及交流活动时间和地点(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本次活动。
(二)本次活动由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质量协会承办,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本次活动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请参会人员于8月10日前,登录质量标杆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qmb.org.cn/)或微信公众号QMB-CAQ,在“活动报名”栏内报名,同时将报名情况发邮件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处)。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牛景红0371-65509943 13803860357
陈宁华0371-65509943 13608672101
邮箱:hngxtkjc@126.com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举办2016年第一期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doc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