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丰县调整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濮政〔2016〕165号) 濮阳市规范性文件 2016-09-07 濮阳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濮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清丰县调整城区城镇土地 使用税税...(濮政〔2016〕165号) [2016-09-07] 标签: 上一篇: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知(濮政〔2016〕65号) 下一篇: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台前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濮政文〔2016〕32号)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