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悬挂张贴环保标语口号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氛围,现将《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悬挂张贴环保标语口号的通知》(濮气联办〔2016〕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迅速抓好落实。

 

附件: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

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悬挂张贴

环保标语口号的通知》(濮气联办〔2016〕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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