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濮阳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县(区)工信部门、财政局: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6〕234 号),现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组织

县(区)工信、财政部门要高度认识项目申报工作对撬动企业投资、促进工业扩量提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文件中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具体要求等方面的变化,积极开展项目调研、筛选工作,指导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

二、严格把关,分级负责

县(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对申报企业(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并在上报项目申请报告时附申报项目真实性承诺书,手续不全或已经支持过的项目不能上报。

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将组织行业、财务专家及有关人员统一查看现场,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一步审查,按程序研究报批后联合行文上报省工信委、财政厅。

三、把握节点,按时报送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县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包括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汇总表)上报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各1份);同时将企业(单位)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市工信委(3份)、市财政局(1份);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pysgxjghk@126.com,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委规划科

邱燕杰  田彦民  电话:6666089

市财政局企业科

王义军      电话:6666729

 

附件:1.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

于印发2017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

造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6〕

234 号)

2.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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