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业强市战略“131”工程中期评估报告进行招标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实施工业强市战略“131”工程的意见》(濮发﹝2014)7号),对产业、集群、企业发展情况,实行开放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出,拟对“131”工程进行中期评估工作。为全面评价“131”工程发展情况,客观反映“131”工程发展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131”工程中期评估报告进行招标。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公司。

二、相关要求

根据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对全市“131”工程发展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分析,全面反映产业、集群、企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形成 “131”工程发展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三、时间要求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时间内为报名期,逾期不候。中标公司在中标后7天内完成评估报告。

联 系 人:张伟

联系电话:6666085

                      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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