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河南省民营企业专家智库的通知
来源:中小企业服务局 字号:大中小 发布时间:2017-05-05 10:21:50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对民营企业的服务质量,我委决定组建河南省民营企业专家智库,主要参与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研讨、项目把关评审、培养培训等。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一批相关专业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为全省范围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服务平台、双创载体、以及行政机关中从事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宏观研究、发展服务相关工作的专家。具体分为以下7个类别。
(一)产业发展类。包括(但不限于,下同)各类从事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宏观形势、政策研究,参与拟定区域或行业发展规划的机构。熟悉国家和我省扶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法规,了解宏观经济体制改革方向和措施,熟悉我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产业布局和各行业发展状况,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集群集聚发展,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调查经验。
(二)服务平台类。包括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提供综合服务或专业化服务的各类服务机构。熟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政策法规、运营模式,能够指导各类公共服务平台提高自身实力,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创业创新类。包括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科研院所、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创业创新载体。熟悉创业扶持政策、企业注册、财税等法律法规,为创业者和新创办民营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创业培训、财税培训、项目策划、政务代理、创业场地、投资融资、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等服务;熟悉科技创新、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品牌等扶持政策;为民营企业提供工业设计、解决方案、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技术开发、技术转移、产学研合作、设备共享、知识产权、品牌建设等服务。
(四)人才与培训类。包括各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猎头公司、人才中介等。熟悉人才人事政策,能够为民营企业提供人才供求信息发布、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事代理、人才派遣等服务;能够帮助民营企业吸纳职业经理人、高端管理人才、高技术人才;能够为民营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技术和创业等各类培训服务。
(五)投融资服务类。包括金融监管机构、银行、保险、证券、投资、期货、基金、交易所等各类投融资机构。了解各类金融产品,能够开展金融知识培训,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信息;帮助民营企业了解掌握各类新型融资渠道、融资工具和融资产品。
(六)市场开拓类。包括各类展览展销机构、互联网平台、信息化服务公司、营销公司等。熟悉国内国际贸易政策,掌握国内外市场动态信息,能够指导民营企业开展各类国内外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活动;帮助企业建立、拓展营销网络,更好地利用电子商务帮助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七)财务类。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大型企事业财务负责人等。熟悉财经法规和企事业会计、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热心的服务态度,具有积极参与全省民营企业发展服务的愿望;
(二)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本领域国内外科研发展动态,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
(三)从事所属领域、行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专家认真填写《河南省中小企业专家库专家申报表》(见附件1),提交身份证、职称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料复印件,报所在工作单位审核。
(二)有关单位审核推荐。有关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专家的资料严格审核把关,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河南省中小企业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7年5月26日前正式行文,将申报表、汇总表及专家申报资料(1套)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服务局,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符合条件的专家也可以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服务局申报。有关表格电子版可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网站(www.iitha.gov.cn)下载。
联系人:刘 青 王 晨
电 话:0371—65507629
邮 箱:hnsgxwzxj@163.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省工信委中小企业服务局1108室
2. 河南省中小企业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