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 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的 通知》的通知

濮工信〔2017〕84号

 

 

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濮阳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

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的

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7〕15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项目进度情况,投资完成情况。

(二)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项目单位是否挪用、转移或侵占专项资金。

(三)对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三、工作安排

1.县(区)自查阶段(自文件下发之日起—6月16日)。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局要组成检查组,对2016年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并于6月16日前将项目检查情况、绩效评价报告联合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2.市级检查阶段(6月19日—6月23日)。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协调人员并分别推荐2名行业专家和财务专家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区)的项目检查、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式: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核查资料等方式进行。3.向省报送检查情况、评价报告阶段(7月5日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于7月5日前将项目检查、绩效评价报告联合行文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工信委规划科  田彦民  6666089市财政局企业科  王义军  6666730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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