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17年濮阳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17年濮阳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科技创新,进一步推进研发平台建设,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目录的通知》(濮政[2015]78号),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濮阳市重点实验室进行直接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优化布局,突出产业重点的原则建设重点实验室,为重点产业发展壮大提供科技支撑。

(一)实验室研究方向准确。属于我市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学科特色突出,总体目标清晰,研究内容具体可行,已获取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有望获取一批有较大影响的创新成果。

(二)实验室研发队伍实力强。依托单位已发文聘任实验室主任,年龄不超过60岁。拥有1名以上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和不少于8人的固定研发团队,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研究人员不低于60%。

(三)实验室由依托单位已发文设立学术委员会。委员会由同领域的省内外知名专家组成,依托建设单位专家不超过三分之一。有凝聚学科优势、汇集科技资源的能力和开展国内外科研合作、学术交流的实绩;具备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的能力和条件。

(四)科研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完备。原则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低于50万元,实验室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五)依托单位领导班子团结,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责任,为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自筹资金、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管理和运行机制健全,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符合上述条件的依托单位,均可提交申报材料,市科技局将按规定予以直接认定命名。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濮阳市重点实验室组建项目申请书

濮阳市重点实验室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相关证明及其他补充材料  

1.依托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

2.联合建设的实验室应提交组建协议书复印件;

3.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和专利授权、成果的证明,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和主要资质证书复印件;   

4.具备一定场地的证明和仪器等技术装备采购凭证复印件;

5.主要管理和规章制度;   

6.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格式可从濮阳科技之窗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pykj.gov.cn)。   

三、申报要求

县(区)科技局、开发区、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组织辖区所属单位进行申报,中央及省属驻濮企业和市直其他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各主管部门指导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材料。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电子版(每个申报单位一个独立文件夹,证明材料可使用扫描件)发送至6666209@163.com。

受理地点: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市政府综合办公楼7楼707室

受理时间:2017年7月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董贵民

联系电话:6666209

附件:1.濮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2.濮阳市重点实验室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7年6月14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