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明电〔2017〕81号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豫工信明电〔2017〕81号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来源: 时间:2017-06-29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

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大型国际展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17〕180号)精神,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四届中博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南非小企业发展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主办,将于2017年10月10日在广州开幕。为圆满完成参加第十四届中博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要

第十四届中博会以“智能、智慧、智造、节能”为主题,设立主题展和专业展,规划展览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共设6000个国际标准展位。其中,保利世贸博览馆展览面积约5万平方米,设2400个国际标准展位;广东(潭洲) 国际会展中心展览规模约10万平方米,设3600个国际标准展位 。

二、时间地点

(一)主题展

时间:10月10日—13日

地点:保利世贸博览馆(广州市新港东路1000号),安排各省(区、市)和国家专业机构及境外展区。参展单位包括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优秀服务机构。

(二)专业展

时间:10月12日—15日

地点: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工展路1号),举办智能制造及“互联网 ”展。

时间:10月20日—23日

地点: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工展路1号),举办智慧建材与家居展、节能展。

三、展会主要活动

展会主要活动有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展示、洽谈和交易活动;中国中小企业高峰论坛;第二届亚欧中小企业融资研讨会;中小企业跨境撮合对接洽谈会;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推广活动暨信息化论坛等专场活动。

四、参展重点、展位数量与费用

此次中博会省(区、市)展,我省以专精特新产品为主,采取主题展区与专业展区一体化的方案进行部署,根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报名数量进行展位分配。

主题展区展位由省统一特装和布展,部分企业参展,采取文字、图片、电视片、实物等形式,宣传展示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与成果、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专精特新发展与品牌产品、先进技术等。按照大会统一收费标准,每个国际标准展位6800元人民币。主题展展位费采取中央财政补贴3000元、省财政补贴3800元的方式,参展企业无需支付展位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专业展展位费由各专业展牵头承展单位按市场化原则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参展企业直接向专业展承展单位缴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参会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博会参展组织工作,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将今年中博会的新变化、新特点、新机遇传达到位。要切实按照展会主题突出我省特色,推荐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展,全过程做好参展企业的组织和服务工作。于8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第十四届中博会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2)扫描件电子版和未加盖公章的Excel汇总表电子版(共2份),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一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服务局。

(二)做好参展企业服务。要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15〕73号)精神,切实减轻企业参展负担,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各参展企业及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三)高标准选择参展企业。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分配的展位数,认真组织本地具备行业代表性和先进性,具有产品特色、技术特色和服务特色,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中小企业,原则上优先从各地上报的优质中小企业库中推荐企业参展。

(四)主题展展会节点时间安排

10月6日前各地组织参展企业报到,领取各种参展证件;

10月7日—9日布展;

10月10日-13日参加展会开幕式、洽谈、推介、论坛等活动;

10月14日撤展。

 

联系单位: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服务局

联 系 人:钟 杰   聂晶焱

电    话:0371-65507617  65509825

邮    箱:hnzxjscc@163.com        

附件:1.第十四届中博会展位分配表.docx

         2.第十四届中博会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xlsx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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